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退一赔三!
吕祖雄脸色苍白,但还是当庭表示上诉,这必须得上诉,哪怕官司一直打下去,打到最高法也得打!
否则一千多万的赔偿,这是公司无法接受的。
汤朋成差点将电脑给硬了,他是真的没想到会输,不过这只是一审,事情热度这么大,肯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让一个好好的民营企业倒闭他有什么好处啊!
这其实是干爹理论,毕竟儿子呢,不能一棍子打死,经济还是要发展的。
法律是法律,但是,有的时候也不单单是法律决定的。
于是没多久,网上就出现了相应的文章。
是深市一个比较知名的经济学家自媒体发出来的,题目就是:仅仅因为虚构原价,使要进行天价赔偿,这合理吗?
「今天,全国关注的天价赔偿案一审宣判,被告阿福公司要赔偿一千四百多万,我是研究经济的,我只想说一句,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我们来看,阿福公司也只是虚构原价了而已,他是该赔偿没错,但是绝对不能赔偿这么多,因为没道理,为什么呢,因为他的欺诈造成的损失和赔偿之间太不相配了!」
「欺诈可能造成了多少损失,十万,还是几十万啊,结果赔偿到了这个地步,咱们今天不提法律,大家摸着自己的良心想想,这合理吗?」
「就这么说吧,如果都要求退一赔三,那一场活动下来,公司趁早倒闭算了,经济还要不要发展,所以,法院他这么判,得负责任!」
这文章刚刚发出来,便被各种力捧!
很多家公司的高层都站出来表示,这样的天价赔偿绝对不可取!
阿福价格欺诈该赔偿没错,但是不应该赔这么多。
同样的,网上支持的言论不少,看发言就知道,很多都是开公司的。
「天黑请闭眼」:我觉得这个判决也不合理,咱们先不说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咱们就说这个事,我觉得一个买卖,那对方要是不接受这个价,给退钱不就行了吗,为什么非得赔呢?
对不对,反正对消费者来说也没损失啊,给你该退退,再不行把利息给赔了,这已经没问题了吧,还要咋样,这是要把公司逼死的节奏啊!
「插花弄玉」:我也觉得是这样,看到网上都在狂欢,只能说无知的人太多了,这样的判决绝对不可取!
真的是众说纷纭,之前吕祖雄的那句话又被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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