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戟兵!”
“我听说过他们,这些长戟营的士兵都是好汉,他们曾经在里昂纳赛之战中正面对抗北方蛮族的混沌神选勇士!”
“好汉子!我达夫敬你一杯!”
酒吧内的酒客和酒鬼们很快就从雷蒙身上的徽章和军服上辨认出了他的身份,在格拉摩根伯爵领,伯爵的士兵总是受到尊敬和热捧,每个农奴都渴望家里出一个军士或者游骑兵,让全家人获得自由民身份。
这就是雷蒙的自信,他对自己身份的自信,这种自信感让他迷醉,那是他原来在里昂纳赛当农奴时无法感受到的尊重。
“欢迎,伯爵的长戟兵先生,请问我能为你做些什么?”老板娘本来低头倒酒和忙着点自己罐子里的硬币,见到雷蒙径直朝着吧台走来,老板娘连忙抬起头,勉强露出一个微笑。
“啤酒。”雷蒙在吧台前找了个凳子坐下,直接了当地说道。
“本地的麦酒还是别的什么?”老板娘似乎在试探着他。
“帝国黑啤。”雷蒙当然知道本地的麦酒是些什么玩意,那是不思进取,整天混日子的落魄农奴喝的,不是他喝的,他可是伯爵的士兵。
“一杯、一小桶?”老板娘知道这是个识货的,她接着说道。
“一小桶。”雷蒙将目光盯着放在橱柜中的啤酒桶,这种啤酒桶也许储存着七八升的啤酒,他不知道里面掺了多少水,但是应该不会太多——如果一家酒吧掺水太严重,不会有这么多客人。
“嗯哼?”老板娘看起来不到三十岁,长得还行,她摊开双手。
雷蒙递上了一枚银币。
这枚银币瞬间消失在了老板娘的衣袖里,老板娘点了二十枚铜币找给他,然后取出一个硕大的木头啤酒杯,接了满满一大杯的深褐色液体,然后放在雷蒙的面前:“还要什么么?先生?”
“先这样吧。”雷蒙接过啤酒杯,这种巨大的啤酒杯就是所谓的“一小桶”,差不多一升,如果是“一杯”啤酒,那就是一个马克杯,大约一百五十到两百毫升。
来自帝国的黑啤酒泛着浓浓的香气,啤酒表面泛着泡沫,一口下去十分舒适,至少比本地那种发酸的大麦酒强多了。
一口下去,一大杯就喝掉了三分之一,雷蒙正想说什么,房门打开了,风雪卷入屋内,雷蒙皱着眉头,下意识地看向门口。
身穿绿色军士斗篷,锁子甲和华丽罩袍,身后背着大弓的身影在酒吧门口出现。
“哦,您好,贝特朗先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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