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哭得泣不成声。
正好,雷蒙是阿朗的同乡,胡安便让雷蒙压着他先去吃点东西。
雷蒙带着阿朗来到老近卫军的军营里面找了个地方坐下,因为被上了脚镣,再加上知道自己如果搞事,受难的是外面为数两万的兄弟姐妹们,叛军头领低叹一声,他从雷蒙的手中接过了盛着稀粥的碗:“好久不见……所以,你现在当了老近卫?你带着骑士老爷们来了!带着他们来打败我们了?!”
雷蒙同样沉默了,昔日的童年玩伴就在面前,那么熟悉,却那么陌生,他们曾经一起玩耍,一起进森林里面采摘野果、一起去小河里面抓鱼,长大之后,也一起给骑士老爷服劳役。
在那个叛乱之夜,阿朗选择了反抗,而雷蒙选择了逃走。
不同的选择,铸就了未来人生的道路不同,再见面,雷蒙已经是老近卫,功勋赫赫,身上的半身板甲,矮人的精工长戟,腰间还佩一把剑,皮靴擦得逞亮,哪还有一点农奴的样子?
“拉克死了。”雷蒙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道:“还记得他么?”
“他的那两个妹妹呢?”阿朗愣了一会儿。
“也死了,死在逃难的路上,被野兽人杀的,我和妈妈还有弟弟也差点死了。”雷蒙有些难过地说道:“谁都不是那么容易,阿朗。”
“……哎,是,谁都不是那么容易,我当反贼,就要被吊死的,你当逃奴,也是要被吊死的!”叛军头目咬着牙:“反正怎么样都要死,不是逃就是反,你活下来了,我也活下来了,这就够了!”
“阿朗,为什么你会……”雷蒙欲言又止。
“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一说到这个,阿朗的神情又激动起来,他几乎就要破口大骂:“活不下去了还能怎么样?就要一口吃的都没有还要我们怎么样?看着自己饿死么?”
脚铐的铁链哗哗地响。
看着自己歇斯底里的样子,雷蒙突然很庆幸,他很庆幸自己的选择,逃了,逃到莱恩公爵的领地去,从此过上了好日子。
阿朗也意识到现在面前的不是童年玩伴,而是老近卫,他复而坐下,大口地吃着粥,这动作之猛烈,就好像要讨回一点什么一样。
吃着吃着,大滴大滴的眼泪就下来了:“好几天了。”
“好几天?”雷蒙奇怪地问道。
“我们断粮已经好几天了,每天都要从据点里面抬出一百多个死人。”阿朗哭着说道:“你们的进攻太猛了,打一个地方灭一个,我们平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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