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羽径直走到罗少卿跟段天狼面前。
一个人对二十二个人,一把刀对二十二把刀。
怎么看都是螳臂当车、必死之局。
“陆羽,听天狼说你挺会玩刀?”罗少卿摆了摆手,一行人顿时止步。
他好整以暇地观察着这个最近在江海****声名鹊起、被称为“小爷”的年轻人。
这种局面依然很镇定,够气魄。
难怪敢把他爹三刀六洞,能把段天狼和熊子逼得一个歇斯底里、趋于疯狂,一个直接吓破了胆。
不过这都将成为过去式。
今晚他既然来了,就不会给这头长白山的野狼一丝一毫可以翻盘的机会。
“马马虎虎。”陆羽笑了笑。
他身材算不上高大威猛,面对一大帮亡命刀客,气势却丝毫不逊色半分。
任尔洪水滔天,我自坚如磐石、岿然不动。
江依依在后面看着,脑海里就想到了四个字和一个人。
四个字是荡气回肠。
一个人是长坂坡白马银枪的赵子龙。
“那就可惜了。”
罗少卿叹了口气,“只是马马虎虎的话,你今天肯定会被我卸成一百多块、装进麻袋,沉到你后面的黄浦江。”
他表情看起来似乎极为惋惜,不是英雄惜英雄,而是猫哭耗子的假慈悲。
“我以为你们会带枪的,怎么你也喜欢玩儿刀?”陆羽反问。
“喜欢。”罗少卿点点头。“我虽然惯常呆在部队,其实一直不喜欢枪。那玩意儿太精密,没啥技术含量。冷兵器才是男人该玩儿的,尤其是刀。对了,我身后这帮人,全是蒙古的刀客,都是玩儿了一辈子刀的狠人。”
“马马虎虎咯。”陆羽笑了笑,有些不屑地看了罗少卿身后一众刀客一眼,视线还是集中在了罗少卿身上,“你手里的两把刀倒是不错,我第一次见到。”
“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下。”
罗少卿拿起了第一把小刀,极为精巧,刃面圆滑,刀尖上倾。刀身曲度极大。
“这玩意儿剥皮刀,用来砍人肯定不行,但用来处理尸体极为好用。”
接着跟陆羽展示他的第二把刀,“这把刀学名叫蛤刃。大马士革钢材,刀锋坚固又不失锐利,再加上独特地刨削刀尖,砍人很好使。唯一缺点就是刀尖太窄,刺入人体后,刀尖便会断裂。但我故意没有改进,因为我觉得把刀尖留在你尸体里,才是对你的尊重。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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