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总,你也知道这人啊,就是前段时间咱们开了的那个……和老林打架的那个,想起来了吧!”王总赶忙回道。
“我是没想到这人居然会去申请做什么工伤认定!”
简直是离了个大谱,王总之前想到对方可能会去告或者是闹事,所以他也吩咐过让下面注意点。
但是,他想到的“告”也仅限于去做劳动仲裁。
怎么想都不可能想到说对方居然会申请工伤认定!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你把老林打成那样,结果现在你去申请工伤认定?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不要脸的人!
旁边的刘总也想起来了,一张脸顿时沉了下来:“杨铁志对吧,这人踏马的是脑子不对还是咋,他还有脸去申请工伤认定?”
“老郭,你有什么办法?”
法务总监马上说道:“这个我们可以和人社局说,就说这人之前也不是公司的员工,是临时雇来的水手,更不用说已经被辞退了,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这也是很多公司遇到员工私下申请工伤时候的做法,尤其是一些和临时工沾边的职业,比如外卖员这种。
你要申请工伤是吧,那现在我就说你不是我们的员工,既然没有劳动关系,那就不存在工伤认定。
因为工伤只有劳动者才有,你临时工连劳动者都算不上。
就像老唐之前做的那个外卖员的案子,单单确定他是劳动者都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实在是这年头各种生造词儿。
比如什么“共享员工”,被各种鼓吹,认为是用工方式的一大创新,是对用人单位,员工等几方都有好处的大好事。
确实,这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但这和临时工有什么区别……
无非就是意味着劳动法根本管不到了……
所以你要认定工伤是吧,那你先去劳动仲裁吧,先确定了劳动关系再来找我们认定工伤。
公司难道不知道这情况吗?公司很清楚的,只要你去仲裁公司就会败诉,但无所谓啊,就是给你制造麻烦,让你维权更加困难。
刘总闻言顿时笑了:“还是你有办法,那就这么办吧。”
时间一晃来到了第二天,老唐接到了人社部门的电话。
“哦,我知道了,你们的意思是说,目前杨铁志和凯绅物流公司之前的劳动关系存在问题,所以需要先去确认是吧?”
“行,我明天就去把材料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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