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说讼棍咋样咋样,但讼棍也不是谁都能做的。
“这个孽徒……”
杜教授随即掏出手机开始通知王婧的大师兄:“你来一趟,咱们再聊聊你那篇论文……你是怎么改的,那么多问题都看不出来?”
对没错,王婧的大师兄已经决定在老杜这里读博了,所以……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网上,尤其是老唐视频的评论区,早已经变成了“个案不能代表什么”的海洋。
网友们就怕老唐嫌麻烦不干,所以在那里拼命地刷,干起来,你们赶紧干起来啊,规模越大越好!
这次没人站出来挑事(以身入局)了是吧,我们网友自己来!
要尸横遍野,要血流成河!
当然,也有一些网友在评价这个案件本身。
“管鲍之交”:讲道理,我觉得这个案子本身就很有意思,垄断这个事,我们平时很少关注,以前还从来没想过垄断居然会和我们有关系!
“眼镜妹”:楼上说的我也认同,唐律师的这个案子真的很有代表意义,其他情况下我们不好维权,但是如果国家处罚过的垄断,那我们借此来维权就会比较容易了,这个案子的意义真的很大!
“魔都陈教授”:唐律师牛逼!我最近和其他法律界人士谈过这个案子,我个人建议这个案子甚至可以被列为垄断民事诉讼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后的类似维权都可以作为参考!
而像是陈教授这样出面评论的法律界人士并不少,虽然案件本身在他们看来并不是那种特别难的案子,但是,这个案件最起码给了一个方向!
垄断类行政处罚这些年给出的并不少,最高法同样就垄断和民事诉讼的衔接给出过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是类似案件基本上没出现过。
原因就在于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
甚至别说普通人了,不是专门搞垄断方面的律师都不知道这些东西。
所以,这次的案件,法律界人士极其罕见的给出了很高的评价!
而在这样的氛围中,光明区法院民庭办公室内,老周看着网上这些评论,尤其是那些列为典型案例甚至指导案例的建议,心痛到无法呼吸。
“我的,这本来应该是我的啊……”
准备了那么久,甚至于好多证据都是他出面去调取的,结果中院的裁定下来,全部都移送了。
虽然从管辖规定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想起自己之前为了这个案子加的班,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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