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也没说会动静大啊。
算了,小峰可是政法大学的研究生,都要读博士了,他推荐的人肯定没有问题,正好儿子也那样了,自己干脆直接待医院照顾儿子就行。
而在这边,老唐一边回酒店,一边开始规划这个案子。
路建设确实知道很多事,只不过好多年前也不可能随时录音随时录像,所以他的举报没有任何证据。
说起来那会的人也胆子大,喝了酒什么事都敢拿出来说,风气和现在完全是两个概念,互联网也没这么发达。
路建设在这之前也找过很多部门,法院和检察院都找过,但是都没有开启再审,原因之一便是申诉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第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第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第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基本上就能看出来,两年就是一个申诉时效,过了两年,申诉是否立案就很主观了。
什么情况下可能宣告无罪,什么情况是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这都是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的。
路建设那样直接跑去说自己冤枉,人家肯定是不管的,而且理由很充分:你早干嘛去了,十几年前的案子了现在才来喊冤?
所以,自己之前的大概思路没问题,必须得有新证据,而且这个新证据可能宣告路建设无罪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启再审。
那就必须得把当初那个领导的情况弄清楚,最起码也得让他被调查了。
至于说会不会搞错,对方真的廉洁如水……那老唐先笑三声再说。
但是这里又有了另一个问题,有什么证据可以让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呢?
律师可没有权利去调查什么,他能做的就是走访,但是走访只能算一个办法。
所以,破局的关键点还是手里的这些白条!
现在,既然那个单位不认这些账,之前的领导又说这些吃喝都是招待性质,那么好了,首先可以明确一下,这个账,到底是什么性质!
就这么去问的话,对方肯定是各种推脱的,没人会说实话。
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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