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让很多律师惊叹。
一些案件在其他人手里算疑难案件,但是他上手之后很快就能有思路。
只不过有思路是一回事,怎么把这个思路化作自己的观点,并且套用合适的法律,将这个观点说清楚,那就是另一种本事了。
系统面板上不断地将老唐的思路进行记录,然后归纳整理。
第二个争议老唐也已经有了想法。
这次他打算用《劳动法》。
律师嘛当然就是什么法律对自己有利用什么法律了。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这看上去是个废话,但是,老唐认为可以提炼一下。
用人单位如果出台相应的奖励,那他是不是就得把里面的情况都规定清楚了呢。
你说会议纪要没有经过公司审批所以无效,但是你没有规定说内部的奖励分配情况必须得经过公司审批啊。
那在这种模糊的情况下,双方发生争议,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才对,因为你具有主导权!
法律上的概念必须分清楚,主导权是劳动方面,而这个奖金规定也是基于劳动,所以这个时候你就是具有主导权,没毛病!
所以会议纪要是有效的。
虽然案子不大,但是老唐很有兴趣,就这么慢慢准备着。
时间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准备启程前往吕州了。
话说回来,京州这么多个市,林城他搞了,京州也搞了,吕州好像还从来没搞过呢。
正好,这次过来看看吕州是不是个好地方。
下午,老唐从吕州火车站中走了出来,这个熟悉的地方他又来了。
当初过年没地方去,还专门跑来吕州去月牙湖玩呢。
还是先打算去定好的酒店看看。
而在另一边,苏业平已经带着更换律师的材料来到了吕州市中院。
按照规定,更换代理律师是必须得通知法院的。
到了地方先是给主审法官打电话。
“喂,宋法官,诶我到了,直接去你办公室对吧?好的好的。”
办公室里,被叫做宋法官的男人放下手机,感觉有点烦躁。
这个案子本身就比较麻烦,毕竟是涉及到了吕州城开这样的公司,说难听点,这种公司他们中院也不好弄。
结果现在上诉人这边好端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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