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的苏业平点点头,他之前确实以为要调解了,结果没想到对方一张嘴说出来那么离谱的条件。
吃完饭,两人各自离开,老唐回了酒店后继续开始研究这个案子。
他要把这个案子做的滴水不漏,要做成一个典型!
一般情况下,老唐自认为也不是什么变态,非得把人送进去不可。
现在来说他胜诉是有很大希望的,执行也不用说,这样的公司执行肯定不需要担心。
所以老唐能想到的完成任务最好的办法,那就是把对方钉在耻辱柱上!
别说什么裁判文书网,事实上现在谁都知道,比起以前来说裁判文书网已经差了太多,很多的判决都不上网了。
所以你说要某个案子上裁判文书网……其实现在意义不大。
这么说的话不直观,举个例子吧,某个省,2019年公布上网的案例数量近一百三十八万件。
而到了2023年,这个数量差不多降低到了九万多件。
你可以看到,这个数字连19年的零头都不到。
你更要知道,每年实际做的案件数量是一年比一年多的。
所以,老唐的追求是,把这个案子做成必须公布的典型案例,甚至于是指导案例!
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是有区别的。
典型案例就类似老唐之前做过的职业闭店人案子那种,按照最高法的定义是,“法治宣传为主、司法指导为辅”。
其指导意义没有那么强,主要以宣传为主,典型典型,就是树立典型的意思。
除了裁判文书网之外还有一个案例库,在这里收录了很多参考案例,这些参考案例同样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就是说法官判案的时候要参照这个案例库里检索出来的类案,如果判的和这个案子不一样,得说明理由。
这是24年才建立的,基本上同类型的案件,收录的参考案例不会超过两个。
各地法院只要有入选的,都会发一个“喜报”。
而除了这个参考案例之外,就是我们说的“指导案例”了。
《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2015年发布,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应当参照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
所以你看到了吧,基本上只要成为指导案例,那就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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