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你这次还算少了,上次快过年那会,我带着去报案的材料,大概有一吨?两吨?”
民警闻言咽了口唾沫,谁家搞证据是按吨算的,这玩意是用吨来计算的吗!
“唐律师,那你先说说情况。”
老唐随即开始讲述案件情况,主要重点在于达金公司通过伪造证据的方式,来欺骗法院做出判决。
民警听着听着开口道:“唐律师,这方面……确定可以说是诈骗吗?”
如果是其他人用这样的理由来报案,那直接就会告诉他,这是民事纠纷,不归公安机关管辖。
事实上现在的经济类案件就是这样。
很多的经济类案件,都要经历一个过程,报案不给立案,建议走法律途径。
结果起诉的时候法院认为这是刑事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
主要还是民刑之间的界限较为模糊,欺骗和欺诈,什么情况下是欺骗,什么情况下是欺诈,很多专业人士都没办法说清楚。
这些案子也是刑辩律师们主要发挥的地方。
老唐开口道:“具体是不是诈骗,我专门写了一个报案材料,到时候可以转交给你们分局的法制科。”
“当然,我也不是说你们必须得立案,毕竟这个案子确实有点玄乎,所以如果不立案,给我出具相应材料就行了。”
案件情况特殊,基层的工作人员不能轻易定性,这个老唐很理解,尤其是这还涉及到了达金公司这样的本地企业。
但是必须得经过这个程序,所以老唐必须得来。
民警闻言也点点头,老唐的视频他也看过,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相应的报案笔录做完,证据留下,老唐告辞离开。
派出所这边随即将案件情况上报。
分局接到了案件材料后同样开始头疼,证据虽然多,但是那位唐律师分的很清楚,什么样的证据证明什么都写的很明确。
但就是因为过于明确,分局这边也不好决定,法制科把那个报案材料研究了半天,说的确实很有道理。
只是……究竟能不能以诈骗罪来追究,真的很难决定。
因为诈骗罪这个罪名比起什么妨害作证罪或者伪证罪之类的罪名来说很特殊。
妨害作证罪,就算情节严重,顶格判也是七年。
伪证罪同样,最高也是七年。
但是诈骗罪,情节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上限是无期!
就老唐在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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