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来了?”
老唐顿时不高兴了:“什么叫又啊,那案子找上门我还能不接啊。”
工作人员笑了笑,随即开始看手里的申请书,又看了一会抬起头道:“唐律师,这个案子是不是之前已经申诉过了?”
“对,之前是我们所的李婉婷律师做的,只不过她这本事不行,案子一直都没进度,所以我接手了。”老唐满脸笑容道。
一边的李婉婷很想翻白眼,主任你昨天才夸我思路不错,今天就说我本事不行了啊。
工作人员闻言点点头,又开始仔细看申请书,看了几遍后这才道:“唐律师,那这样的话再审申请我们这边先受理,至于后续……”
“我懂,得看你们的审查结果。”老唐再次笑道。
行了,交了申请书就没问题了,老唐带着李婉婷两人转身离开。
再审申请提交了,高院这边开始进行审查。
老唐做事就是这么简单,如果高院不管,那就去找高检,高检也不行,那就去最高法。
实在不行,那就是舆论了,就这个案子判敲诈勒索,真的有点离谱。
而且里面还有抓奸和给情夫赔偿让情夫谅解的情节,就这,你发出去那都是大新闻。
老唐的申请书里把主要的点改了改,敲诈勒索罪的核心要点是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要威胁对方,让对方产生恐慌心理。
这个规定其实很笼统很模糊,威胁对方能明白,那什么情况下才算是让对方产生恐慌心理呢?
实践中各地的判断标准不一。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两万多这个钱,并不是最开始蒋明玉提出来的钱数。
双方就在捉奸现场经过了讨价还价的,这个持续时间还挺长……
所以老唐认为,那个情夫都可以在那个现场和蒋明玉讨价还价了,你说他因为蒋明玉的威胁而产生了恐慌心理所以才给了钱?
这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吧。
除此之外,双方的陈述也有很大的问题,情夫说蒋明玉先提出给钱解决问题的,但是蒋明玉说他当时根本没打算要钱。
他去捉奸是想教训对方的。
证据都存在矛盾,所以再审是必须要有的。
回了律所,老唐继续干自己的活,几天的时间过去,高院这边经过了争议之后,还是决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子发回京州中院重审!
事实证明,老唐亲自来做,效果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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