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并且得出解决方法!
代价也很简单,和“过目不忘”一样,使用后会进入过载状态。
又是思维类的技能,老唐并不是特别感冒,就现在的案件情况来说,一般他都能应付过来。
因为很多的案子之所以难,不在于法律,难点在案件之外,比如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比如执行线索的发现,这些都比什么思维重要的多。
不过也没关系,有总比没有强。
不过老唐同样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现在的技能很多都是“伪”,那是不是说以后会出现“真”技能?
自己得把进度条攒满才行?
现在已经到了7/10,进度倒也不慢,那就一鼓作气,再刷几个任务,赶紧把进度条弄满,倒要看看后面会是什么情况。
打了个车,直接来到林城中院附近住下,老唐抱着被子美美地睡去。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老唐出门前往林城中院,他要来这边阅卷。
发回重审的案子,法院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辩护人)查阅、复制卷宗证据之类的,这都是必要的程序。
老唐之前的理由只是一个笼统地理由,具体怎么操作,同样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看。
工作人员在听到他是唐方镜之后,脸色不太好看,可以看出来,因为这次的发回重审,中院这边并不好过。
案件被发回重审,林城中院的面子自然不太好看,但是……没办法,高院以事实认定错误为由发回重审,那本身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不过老唐无所谓你脸黑不黑,这年头打官司肯定会得罪人,尤其是冤假错案,你要翻案,那之前的法官检察官什么的,都会得罪。
如果怕得罪人,那趁早别干了。
现在的卷宗基本都是电子模式,一般来查阅复制直接拷贝就行,也算是一个便利。
放在以前,那都是律师们吭哧吭哧地坐在那里自己抄录,想象一下那个工作量吧,蛮恐怖的。
老唐当然是要先看,不是他故意找麻烦,要是真的这么拷贝了走人,万一少了东西咋办。
工作人员老大不情愿地帮忙放,然而,老唐看着看着又提出了一个要求:“我看卷宗目录里面,讯问录像也是一起移交的,为什么这里没有?”
原审判决很重要的证据之一就是口供,讯问录像一般是要一起移交的。
原因很简单,以前会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口供笔录和讯问录像对不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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