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之间,他裂开嘴角,神秘兮兮道:“正青帮为王家讨伐大虫的事儿,你知道吧?”
余琛一愣,点头。
心说这何止知道,那大虫就是我弄死的。
“嗐,先前正青帮的好汉们把那大虫尸体送到王家,王家老爷子大概是恨极了那大虫,决定把它给煮了,让整个渭水城的人,都去吃!”
末了,搬尸人补充道:“日子,就是今天正午,现在那天桥一条街,早已摆满了桌子椅子!
而且这王老爷子也是个实在人,不论出身,不论贫富贱贵,三教九流,来者是客,都可以去吃那虎肉!
咱今天上山,就是想告诉伱这事儿咧!”
话音落了,余琛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那王老爷子对那大虫恨之入骨,直接让人将其烹煮了,天下分而食之!
所谓啖其肉,饮其血,说得便是这消磨不去的恨意了吧?
点了点头,余琛锁了门,跟着搬尸人下山去了。
都说虎肉大补,既然有机会,那定是要见识一下的。
——哪怕是假的,那王家厨子的手艺,可也不是他余琛能够比拟的,只要不花钱,白吃白喝,谁不愿意吃?
至于这搬尸人……
余琛侧过头看了他一眼,那浩荡的气血犹如江河。
这和余琛有啥关系?
无论他是大隐于市也好,躲避仇人追杀也好,癖好特殊也好,都不关余琛的事儿。
只要别惹到自个儿身上来,你爱咋咋地。
下了山,果然看见摩肩接踵的人群往天桥王家所在的街巷赶。
不过有搬尸人带路,余琛倒是一路畅通无阻。
——这俩整天跟尸体打交道的家伙,正常大伙儿看了,那是有多远躲多远。
加上搬尸人长得魁梧,一挤,就挤出来一条道儿。
到了王家大宅所在的街上,宽阔的街道早已被桌子摆满,桌上已摆了不少旁菜,热气腾腾,香味儿扑鼻。
余琛和那搬尸人找了张坐了一半的桌子一坐,那桌旁的百姓皱了皱眉,立刻起身另寻他处去了。
说白了,还是不愿和这俩跟尸体打交道的货同桌吃饭。
也就一些那些同样下九流的乞丐,缝尸人,唱戏的,愿意和他们搭一桌。
整条虎宴大街上,虽然王家老爷子没有乐意划分来客,但人们也自觉形成了几个区域。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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