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最为荒诞的梦境之中,小海斯也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离开自己生活了十五年的街区,甚至他都第一次知道自己生活的那个巨大城市名叫阿布巴卡里巢都,事实上在他十五年的世界观里,天空就是灰铁色布满巨大管道的穹顶,地面就是永远脏兮兮满是污水的泥潭,大家都住在铁皮屋子里,只有那些很厉害的“大个”可以住在更大的铁皮房子里。
当被带出巢都时,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天空是灰铁色的,而且那么那么的高,那么那么的大。
“喂,小鬼,你多大了。”
正在恍惚之中的小海斯感觉身边有人推了推自己,他向左转过头,看到一张干瘦油腻的脸,脑袋光秃秃的,额头有些许皱纹,耳朵大大的,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白色工作服,弥漫着浓重的烟味和体味,年龄大概四十岁上下。
“啊?”
“问你呢,傻了?”
“我我今年十五。”
“十五?”
一个声音从他右边传来,随后伸过来一个脸有些浮肿,眼睛硕大,眼袋厚重,好像三四天没睡觉的家伙,他有着一头浓密的褐色短发,看起来身形颇为匀称,就是下巴特别大,而且手指之间隐约还能看到蹼,整个人像条鱼似的。
不过海斯没有太吃惊,在底巢比这个更厉害的变异多了去了,这哥们都算是轻的,不然也到不了这地方。
“不是说最低年龄标准是16吗?”
被海斯暂时命名为鱼头哥的人发出了带咕噜杂音的惊呼。
小海斯左边的中年人嗤笑一声,摇头道:
“老爷们凑够人头就行了,少了一两岁又不是什么大事。”
是的,小海斯现在所处的,正是一艘军务部的运输船,而他要前往的地方,则是完全的未知和陌生。
作为一个流浪儿,七岁时母亲就去世了,至于父亲,他从不知道是谁,之后他就和街区的孤儿和流浪儿们报团取暖,偶尔也会被那些“大个”欺负,好在街区的牧师非常利害,小海斯亲眼见过那位大胡子爷爷用喷火器驱赶那些痞子,因此他人生的最高理想就是当一个牧师。
然而别人告诉他,要当牧师得识字,小海斯虽然非常努力,甚至会去学校偷听和捡其他人丢掉的课本,但他离“识字”还非常的遥远——国教对识字的定义是能够用高哥特语进行基本的阅读和书写。
可即便如此,小海斯在他们的孩子帮里依旧算是一个“知识分子”了。
“小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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