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可能,证明他在单位的人不是一个人。
可是,王慧芳的丈夫张超的鞋印,基本上印在所有鞋印的最上面。
这就说明,张超是最后一个进入房间的人。
或者说,法医判断的死亡时间有问题?
陆川再次打开案件的卷宗仔细翻阅。
根据卷宗记载,在房间内发现指纹和鞋印的所有人,都进行了重点调查。
虽然卷宗并没有记载,哪些人是重点怀疑对象哪些人是属于过程调查对象,但是以正常办案的思路来看,妻子被害丈夫基本上都是最大嫌疑人之一。
可本案中,关于张超的调查内容比较少,因为张超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仅仅卷宗中就记录了四个人的供词,他们都能担保张超在案发的时候,并不在家。
人都不在,怎么杀人。
所以,张超的嫌疑在一开始就被洗清了。
当然,如果张超真的是凶手,那么就有两种可能。
第一,给他作证的人在撒谎。
但是一个人撒谎容易,四个人都撒谎,这种可能性太小。
也就是说,张超在案发的时候确实不在家里。
根据卷宗记载,张超报案的时间是七月三日,星期一下午六点三十二分,他从单位下班回家后,发现妻子被害,所以报警。
法医记载的死者死亡时间是七月三日上午十二点左右。
这个时间点,张超在单位参加内部讨论会,有四个人集体为他作证。
所以,张超的同事除非集体做伪证,否则张超在王慧芳死的时候一定在单位。
那么有没有第二种可能,法医确定的死者死亡时间不准确?
这种可能性当然是有的,但是概率并不大。
根据卷宗记载,死者因为被害进行了尸体解剖,法医得出的死亡时间是根据多种因素进行判断的。
卷宗中附有尸检报告。
陆川虽然不是法医出身,但是仅仅从现勘的角度去看,从尸僵程度记录、尸体温度记录等,也能判断出,法医对死者的死亡时间判断应该没有问题。
可是,两个推论问题都没有问题,最终的问题到底在哪呢?
三十几组叠加脚印,有卧室里发现的,有客厅里发现的,也有卫生间里发现的,最上面的脚印都属于张超。
从逻辑上来讲,凶手潜入王慧芳家里行凶,是不可能不留下一点痕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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