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来他杀了11个人,而且每一次作案之后都没有被警方找到任何牵扯到他的线索。
是因为他在作案之前有非常详细的周密的部署,才能够做到这一切。
这一次作案是他自认为所有案件当中他做的最圆满的一次,可是就是这样一次圆满的作案竟然被警察找到了自己。
他想不明白!
高晓光开始回答王松的这些问题。
首先是断指。
“其实,切手指也没什么特殊原因,我第1次切手指的时候是因为那个人把我挠了一下。”
原来高晓光之所以切手指,是因为他的第1次作案的时候,被害人在挣扎的过程当中挠了他一下。
所以恼羞成怒的高晓光,直接就把对方的手指给剁了下来。
“后来在杀人的时候,我感觉应该有一个记号应该属于有一个我的专门的标记,所以我每次杀人的时候都采用特定的手法先把手指做下来,然后强奸然后再杀人,杀完人之后再把他身上的一些东西割下来,带回去做记念。”
根据高晓光所交代,他每一次杀人之后都会对比第1次杀人的一些手法和特征。
至于为什么高晓光专门挑红衣服的女子杀人,是因为他的第1个初恋就特别喜欢穿红衣服。
“当时家里特别穷,我姐姐还在摆地摊,那个时候家里就给介绍了个女朋友。”
高晓光的第1次恋爱显然是不如意的。
不仅不如意,甚至在这一次的谈恋爱过程当中,高晓光受到了很大伤害。
“那女人嫌我穷,说我家里没有钱,说我是窝囊废,但是你既然不喜欢我,那就别跟我在一起啊,跟我在一起了还他妈出去跟别人鬼混……”
那时候高晓光才不到20岁。
所以后来也是因为如此,高晓光挑选被害人的时候,全都是选的穿红衣服的女子。
“至于那个黑色垃圾塑料袋,其实我从来都没有去过鸿宏盛花园小区。”
每一次案件当中,高晓光故意留在现场的指纹或者是足迹,确实都是他伪装出来的。
“我故意留在现场上的指纹,还有其他一些线索,就是为了给你们制造一些烟雾弹,而且这些人都是我精挑细选的。”
这些年来高晓光不仅开了连锁超市,还陆陆续续的搞了一些其他的生意。
有的是他自己独自搞的,有的是参股,有的是合伙,什么样形式都有。
而这些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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