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战犯”进行起诉是法学俱乐部的几个人提出来的。当然背后的主谋是马甲。
尽管法学俱乐部把持的仲裁庭不遗余力地推行“依法治国”的思路,大量的制订――或者不如说抄袭――各种法规发条,同时积极宣传、鼓励老百姓打官司。但是目前为止,他们的司法业务还是很少。
对于不过十来万人口的临高来说,除了东门市的简易法庭有较多的治安和商业上的小案子可以业务吃饱之外,另外三个法庭冷冷清清,一周也轮不到一次案子。法官们除了跟着编撰法律法条之外基本上就无事可做。经常被各部门借调去干行政或者其他事情。
无事可做是一种危险的信号,马甲对此感到担心。而且人员借调太多之后,慢慢得人心就会散掉。
得给一点刺激,让他们有点活干!马甲心想。但是仲裁庭的业务量是没法凭空变出来得。仲裁庭里最忙碌的部门显然是政治保卫总局,但是这个部门本质上是独立的,他不愿也不能去插手。
司法系统缺少重要的,能够吸引人眼球的行动。澄迈大捷之后马甲的全部思路就转到了“战犯”问题上了。
对于很多元老来说,“战犯”问题本身就是脱裤子放屁的无聊行为――人都抓到了,要杀要剐要暴菊都得悉听尊便,审战犯也有什么意义?再者又按照哪部法律、哪个条约呢?弄到最后无非又是自说自话自导自演的一场戏而已。
但是马甲的主张在元老院还是得到了大多数元老的支持。“一切依法律办事”有时候虽然失之于矫情、僵化,乃至可笑,但比起少数人口含天宪随便可以抓人来说是进步得多的制度。
马甲的“审战犯”的事情就这么决定下来了。组建了特别战犯法庭,指定了起诉检察官和辩护律师。
当然了,从公平性角度来说这是很荒谬的――本时空没有任何国际条约,也没有国际法。大明政府也从来没有了结、承认、签署、参加任何这一类的玩意。
所谓的“战犯审判”,无非是穿越集团要将新得社会秩序强加到这个时空的一种做法。但是这个思路在法学俱乐部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真得按照旧时空的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穿越集团在和官兵的作战中犯下的战争罪行一点不少。袁秋实在战俘营绞死几十名俘虏,大规模的奴役俘虏……
这些事情,要说触犯了“战争罪”也是够得上格的。所以一部分持有反对意见的元老认为搞什么“战犯”纯粹是自找麻烦,自缚手脚。
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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