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自建码头,以便就近使用船只。
因为建立自己的船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现阶段船行的业务主要采用“联营”模式。即船主自备船只参加联营,由起威栈负责招揽业务。客、货运输按照总号的规定统一运价。
船主按照各分号开出的客货运输滚单运送,按单沿着规定线路运送到站。船主不收取货主或者旅客的任何费用,全部费用由货主旅客支付给分号――从广东时代开始,张信就革除了“赏钱”的陋规。规定一律按价格表收费,不准收取讨要“赏钱”。
车船店脚行之所以惹人反感,很大程度上就有老板给予伙计的待遇极其菲薄,有的甚至不给工资,伙计的收入全靠“赏钱”,所以只要有可要挟的地方,伙计必然要讨要“赏钱”,以至于形成行业陋规。镖局虽然从来不讨要赏钱,但是走镖结束之后客户给“赏钱”也是惯例。是镖师的一项重要收入。张信革除陋规的时候明确把人员薪酬、津贴开支也加入到运输价格中去,把这个陋习彻底的革除了。
船主运达之后,凭抵达站的盖章的运单到派出站结算运费,按月结算。每个月结算的运费中要扣除2%。作为运输意外保险:一旦出现船只在外派中按照规定路线和行程航行而遭遇沉没、损毁、匪徒抢劫、船主或者水手意外死亡的,由起威负责赔偿。
这笔保险金实际由德隆上海分行收取进行承保,除了航运险之外,起威还代销货损和旅客人身保险。保险金计在运价之内,一旦出现意外即可给予赔偿。
原本张信在广州推广这一保险制度的时候,曾经想将保险金作为明确的收费项目单列,由旅客和货主自由选择购买与否,但是孙可成认为没有必要。因为本时空的船只运输船主没有保证人货安全的义务,出现货损、死亡事故的,船主赔偿与否全第一看货主的身份地位,如果是官绅或者地面上的有力人物,船主倾家荡产也得赔付;若是一般的人,全看船主的信誉和良心,陪多少是并无强制性。
倒是镖局一向有丢失镖物赔偿的规矩。当然镖局的收费要比船行、脚行高得多。所以孙可成建议不必明确提示保险费,只要打入运价然后明确说明货损包赔货物,人伤亡给抚恤就可以了。这样不仅免予是否购买保险的争论,而且还能给起威带来商誉。
船户参与联营运输的,必须统一接受调度中心和各分号的调度,按照外柜开出的客货运单装运人员和货物,不准私带私运。船只要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航行。出航和回程登记时间,每个班次均有明确的抵达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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