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非国民大多是是琼州治安战后产生,也有一部分是沿海剿匪的产物。简单说来,他们是“匪属”。
虽然元老号称“不祸及家眷”、“不搞株连”,但这只是从法律层面上,满门抄斩、男人砍头女人为娼之类的事情是没有了,但是打入另册却是免不了的。
虽然没有明文歧视他们的政策,但是在各种内部控制中对“非国民”是有着限制的。而且警察和政治保卫局对他们的监控管理也很严格。因而大多数“非国民”处于社会的下层。年轻女人从事风俗业的很多。
如果忻那春是“非国民”,她是鱼饵的可能性很小。一般来说政治保卫局是不会用“历史有问题”的人。不过,这也很难说,身份的可能假得――即使是真得,为了办案运用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
女警把她带上了台子,解开了绳子,让她面向广场站好。随后一个女警拿起喇叭,宣读起手里的判决书。
李永薰站得稍远,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也听到了“忻那春”、“风俗业自营业”这几个字。她屏住了呼吸――既然被带出来宣判,接下来肯定要执行鞭刑,那么这个人就不大可能是鱼饵了。
女察打开枷板――枷板上有三个洞口,正好用来锁住犯人的头和双手,一旦合拢锁好,犯人就完全动弹不得,只能弯下腰摆出受刑的姿势。忻那春试图挣扎,立刻遭来一阵呵斥。随后就被锁了起来。
一个穿着警察制服,却没有束武装带的人拿着鞭子走上台阶,直冲着忻那春的背后走过来。随着他的手一挥,忻那春的衣服被撕扯下来,人群中立刻起了一阵骚动,人们的脖子顿时拉长了。
李永薰喉咙一阵发干,拷打女犯对她来说不算稀罕事,男人的裸体她也见识的多了,只不过那都是在密室里,这样大庭广众之下当众被剥掉衣服,露出隐密的部位――即使是个妓女,也是一件极度羞耻的事情。
按照大明衙门里的规矩,杖刑囚犯的时候,女犯可以不去底衣,以稍存体面。但是妓女和牵扯到通奸的女犯不在此列。不过,公堂审案到底距离看审的人群有一段距离,何况人是趴着的,不是这样站着受刑犹如展览一般了。
第一鞭重重地打下来了,忻那春的脸上一阵痉挛。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她走了几步,换了一个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忻那春的臀部――她可没什么特殊的嗜好,只是想观察下是否是真打。肌肤上已经有了一道紫黑色耸起的棱子:这绝对是真打,不是“杖头着地”的把戏――这种作弊的事情瞒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