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必要了。毫无疑义,这个小粮商即没这个渠道也没有实力去雇佣关帝庙人马干这么大一件事――再说了他是和何膏有仇,就算毁家报仇也应该对付何膏,不至于要打毁海阳会馆对付所有的潮汕米商。
不过,看似受害人一方的何膏,却还有这么一段往事。为慕敏深刻理解这个社会又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这TMD才叫达尔文丛林啊,弱肉强食习以为常,哪有半点传统社会的纯朴善良可言?
慕敏又审了几个顶包的,声称冲进会馆打死潮汕商人的就是他们所为。至于原因,都说和潮汕商人有仇。至于具体是什么仇,却都是如出一辙,不是抢了他老婆,就是奸了他女儿。至于一口咬定打死人的那个:足有六十出头,衰老的身子都佝偻了。看他颤巍巍的样子,慕敏心想这顶包还真不讲究:连个起码的诚意都没有。
她不知道本时空的司法实践在很多时候纯粹是形式主义的,死了人就要抵命,至于抵命的是不是凶手,官府其实并不关心。历朝历代都不允许顶包替罪,然而没有一个朝代能杜绝。明清的广东由于械斗成风,官府在处置大规模骚乱中允许顶包替死已经成了司法上的潜规则。
口供都是预备好的,顶包者只要上堂背一遍就是,谁也不会挑剔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这种套路化的口供毫无疑义,难怪林佰光建议她“不用问”。
看来,还是在现场抓到的四十多个乞丐的口供更有价值一些。
慕敏命令道:“把审讯科乙组的人派去看守所,现场审讯。”
审讯科甲组是从临高带来的归化民警察,乙组是皂班留用的衙役――是专门涌来干严刑拷打的活计的。
审讯被捕的乞丐用不着太细致的讯问,所以她就把这事交给乙组去办了。乙组的留用皂隶都急着要在新主子面前“卖好”,一个个摩拳擦掌,挺胸叠肚的拿着刑具到了看守所,就在办公的正堂上摆开了架势。
“三老四少们,”乙组的组长阴笑者,“兄弟今日是公事在身,身不由己。你们自己都要识相――这澳洲人的牢饭可不是好吃的。”
说着一声令下,手下众衙役齐声吆喝,将刑具劈里啪啦的往院中一投,只见什么板子、麻花鞭子、棍子、掌嘴的拍子、拶指……最后是一副夹棍。这玩意一拉一拽,就是最厉害的江洋大盗要拗不过。
这番阵势一摆出来,已经被刚才的刺刀吓破了胆的众丐一个个屁滚尿流。提上堂来问什么答什么。
多数被捕的都是听本窦口大骨安排来干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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