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给我们搞些三四式就好了,谁TMD要三六式这个改装玩艺!”午木看着训练场上的情境,颇为不快。
训练主任在旁不敢接话,他知道这事在元老院内部有很大的争论。
手枪的问题,其实政保和警务部门都颇有烦言。较之于伏波军和国民军,他们经常接触和使用的是左轮枪。但是几年的实战检验,1630版左轮枪的效用被普遍质疑。这些质疑集中于手枪的威力上,甚至有报告称近距离命中数发也未能击倒身穿厚棉衣的敌兵。完全达不到武器研究小组宣称的20米内洞穿普通铠甲的效果。
不过问题却被拖了下来,显而易见的一个原因就是手枪这种东西并不是军械部门的急务。直至1634年发生太阳伞专案,事后检讨时国家警察、政保局及军方批评了现有的军警装备,特别对30式手枪提出诸多不满,认为其不仅弹药杀伤力弱,更为致命的缺点是换弹速度慢,致使行动人员伤亡惨重,几乎导致抓捕行动失败。
迫于元老院的汹汹压力,手枪改进项目迅速在企划院获得通过。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决定由两个小组平行展开设计工作。
最终的结果就是产生两种型号,分别是1630改--也就是现在他们刚刚领取到的所谓1636式和彻底脱胎换骨的1634式。
1636式的设计理念依然是基于企划院式的“废物利用”。实际上1636式和1630式并无多大变化。只是在弹药规格和机械机构上做了改变。大部分该款手枪就是将过去生产1630式进行回收改装而成的。完全是不榨干剩余价值不罢休的态度。
至于第二兵器小组设计的则更为先进,因为它一开始就是基于全金属弹壳设计的,虽然未能摆脱黑火药,至少在弹药安全性和弹道性能上有了全面的提升。
1634式实际是参考S&W NO.3手枪为蓝本,配备了更可靠的保险机构,优化人机工设计。其撅开式框架和自动退壳杆的设计极大地提高了换弹装填的速度,使用非常便利,原型枪很快进入试验阶段,年底定型为1634年式左轮手枪,简称“三四式手枪”。
三四式手枪弹的蓝本同样是0.44Russian(11X25mmR)弹。保证停止作用的同时,兼顾后坐力在可承受范围内,兼之全枪重较大,1634式手枪射击可控性颇值得称道。其中还发生了一段插曲:企划院提出为节省铜材,在沿用弹药固有规格的基础上,采用类似1636式的纸壳枪弹。但海军和海兵队激烈反对这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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