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陈霖大致明白了。过去宗族是民间自治组织,内部如何管理,钱财怎么分配……官府一概不问,宗族只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
如果变成了“公司”或者不知何意的“财团法人”, 那就是“过了明路”。按照现在澳洲人规定的公司的套路来说,要注册登记,要建立账目,要报税。财务必须公开,宗族改制的公司必然是所谓的“股份公司”,族人就全是股东。总经理只是个“掌柜”的, 可不是过去大权在握的“族长”或者“长辈”了。掌柜的再厉害,也不能把股东打屁股,沉猪笼。
看似一个简单的“确权改制”, 里面蕴含了无数的玄机。
陈霖道:“澳洲人果然好手段!”
“却也是我们的一个大好机会。”陈定低声道。
“什么?”
“注册公司……”
陈霖脑筋一转,便已明白叔父的意思。别看二叔现在霸占了“掌案”的位置,其实这位置在官府什么也不是,就是族里人认账而已--何况他连族长都还算不上。
如果己方抢先一步去注册公司,岂不是直接就把整個族产都夺了回来?当然,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但是现在有陈小兵和两位元老给自己撑腰,李元老也很明确的表示“不会介入”,只要注册完成,陈霖就可以“挟髡以令全族”。
“可是若要注册公司,便要将族产的各项文契都预备齐全才行,这些东西都在陆先生手里――起不说他愿意不愿意给,就算愿意,注册公司还得开股东大会。”
以目前陈宣在村里的权势和他把持的村民兵,这个股东大会一开,照样可以把他选成董事长。完全达不成奇袭的目的。
“直接去注册自然不行的,还得先着一步才行。”
“什么?”
“丰生和。”
陈霖明白了, 虽然丰生和一直是以“族产”的面目出现的,但是实际上,从祖父开始投资办厂到父亲接手经营,这几十年来其实都是自家在经营。虽然许多族人在厂里谋生打工,祖父和父亲也时常把盈利交给族里用来购买族田,救济穷苦,当然,丰生和在周转困难的时候也得到过族里资金的支持、但是这家厂的所有文契上的相关所有人都是陈霖这家人。
二叔和三叔虽然都是本房,但是他们和自己的父亲是堂兄弟关系,并非共祖父。
“就你这家的这些文书契据,拿去注册公司绰绰有余。既然是全资,还用得着开什么股东大会吗?你拿到了丰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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