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坳之中,刁仁坐在马背上,看着已经陷入死局的壮汉,眼中满是享受和愉悦。
自幼时起,看到血肉在外力下变得糜烂和破败,就会让刁仁感到无比兴奋和激动。
用大将军的话说,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天赋!
也因为这项天赋,刁仁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伴读书童,一跃成为大将军最信任的近人,地位甚至盖过了与大将军有半师之谊的三位家老。
但刁仁清楚,自己能有这份殊荣和如今地位,全是因为大将军和自己在本质上,其实是同一类人。
只不过为尊者,不能因为自己本性中的残暴,而让下属畏惧疏远,所以大将军的身边必须要有一个更加冷血残忍的疯子,去吸引所有人的仇恨和恐惧,从而让大将军始终维持着一个稍显正面的形象。
刁仁对此心知肚明,同时也毫无怨言。
背负一些不足为道的恶名,换来尽情施展天赋的机会和人人不敢直视的地位,简直是太划算了!
同时作为见识和能力都不俗的疯子,刁仁也清楚自己不可能永远享受如今的殊荣。
将军府内的两位公子,都与自己关系生疏,甚至主动敬而远之,一旦大将军之位易主,无论换谁上位,自己都不可能落得好下场。
好在大将军正值壮年,只比自己年长十岁, 不出意外的话,自己有生之年应该见不到大将军之位易主的。
所以只要能够博得大将军的信赖和倚重,自己就能继续享受北境之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但凡恩宠稍减,等待自己的下场便是万劫不复。
因此刁仁一向小心翼翼,全力做好大将军身边的一条疯狗,三十年来也只遇到两次会影响到自己地位的危险。
十年前,镇北军中因为军需官贪墨,致使粮饷短缺,引起了一场小规模的哗变,刁仁奉命前往军中惩处那位军需官和纵容部下哗变的将领。
军需官自知死罪难逃,早在刁仁赶到之前便已畏罪自杀,而那位自称无罪的将军,被刁仁在校场之上折磨了三天三夜,死时只剩下了一副残骨。
有战力更加强悍的将军府亲兵坐镇,镇北军中人人胆寒,不敢有丝毫反对的声音。
唯独一名小将,在那副残骨前当众立誓,五年内为镇北军雪耻,让大将军刮目相看,让北境之内再无奸佞!
当时在场的刁仁,能够听出那小将言语间的杀气,但因为双方的地位之悬殊,便也没有放在心上。
不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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