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多些。司机虽然肯定是不如牙买加闪电的,但是他身为特工的身体素质也是很出众的,一秒钟八九米那是一点问题没有的。
只是他刚刚启动罢了,还没有完全提速,但即便是这样,他也就用了三秒多一点,就已经完成了穿梭车厢,并且跳下后,冲出七十六号主楼大门的动作。
司机冲出后,根本也不停下,一边继续往院子外面冲,一边大吼道:“撤退!!!”
其实,这次的计划可以说是被他们五个人完成的比较出色,除了院子里赶上了一波十来人的巡逻卫兵之外,没有其他的问题了。但他们的火力太猛,十来个卫兵没等反应过来呢,就已经被他们给直接突突了。再加上之前是用汽车,所以从转弯,到他们射击,跳车,也一共没用上四秒。
那说有这么快吗?真有!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汤姆森的射速是非常快的,哪怕你用的是百发弹鼓,你扣住扳机不动的话,几秒钟内,一百发子弹就能够统统打光。具体点的话,如果用的是三十发弹匣,每分钟也能达到七百发左右。这已经是把换弹匣的时间都算进去了,你自己算算,平均每秒多少发子弹。而现在他们用的是百发弹鼓,那连续的火力更猛,十来号人,真不够两把冲锋枪近距离这么扫的。
然后再用了两三秒钟,汽车冲到了主楼里面并且撞在坚硬的地方停下。司机按动计时器,到逃出主楼,也就五秒多钟。是以现在他们一共也就消耗了不到二十秒。
几个人见到司机之后,就已经端着枪,朝着后面退了。由于四个枪手,在出院门前是倒转身子,或者是侧着身,所以他们冲出院门的时间反而用了六七秒才完成。跟着拎着枪,疯狂的开始往三四十米之外的,那辆逃生车子里狂跑。
五六秒钟后,他们已经到了车子的跟前。司机是最快的,他没有任何武器,因此只要一门心思跑就够了,是以一把拉开车门坐了上去,伸手直接开始拧动插在钥匙孔里的铁条。心里祈祷着,千万不要出故障。
事实上,事先车子就已经被他们检查过了,没发现任何毛病。只是在外面停了一晚上,就突然出现故障的几率本身就很少。因此并没有狗血的直接发生车子在关键时刻打不着火的“惨剧”。
刚刚发动着,四名枪手也到了跟前,直接拉开了车门,便窜了上来。司机手法娴熟,挂上档位,猛打方向盘,汽车哼的一声,就开始往前方的街道窜去。
就在这个时候,五个人耳中就听见,好似在右侧,传来了“碰”的一声枪响。坐在后座的小七回头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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