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部戏,对于詹瑞德这种戏疯子来说,一看本子就有点收不住了。
范克勤就在旁边抽根烟喝点茶,甚至再次开始写歌来等着他。大概是到了十一点多点,站弱的这才算是看完了剧本,从眼前移开之后,依旧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詹瑞德说道:“真好啊,精彩,里面的人物塑造,冲突的表现,张力,全都表现出来了。就是枪战的戏,可能还需要好好的想想怎么拍。除此之外,我感觉这只照着拍就完全可以了。”
对于詹瑞德这话,范克勤还是狠欣赏的。有一种导演,无论剧本写的如何精彩,他都不会照着拍摄,非得改的面目全非,好像才能显示出自己导演的功力。结果拍摄出来后的成片,简直是驴唇不对马嘴,让人看了后,感觉如坐针毡,如鲠在喉,如芒刺背。
这是因为他们分不清,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即便知道这个本子好,但不是自己的,那也一定要改。如,本身一个质量相当棒本子,本来只要照着拍摄就好了。可是不,非得要动一下剧情,然后动了之后,按照动过的剧情,再延伸下去。以至于就变成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但反过来说,本子如果确实有问题,你说你不改,继续照着拍,也拿一样不行。因为存在硬伤,拍出来也就不好看了。
现在范克勤的这个本子,是什么呢。尤其是分镜头脚本。比如说,第一页首先写的便是第一镜头,而第一个镜头就是特写:
一双有些粗糙的手,黑色,七成新左右的黑色大衣袖口露出镜头,大概到手腕位置。背景为白色的墙壁,但白的不那么纯粹,是粉刷后,几年时间下来自然有些泛黄的。这只手中端着一只咖啡杯。咖啡杯为普通咖啡厅所用的那种,上宽,中间到底座,开始收细的最普通样式。
以四十度左右的俯角拍摄,露出里面纯白色的饮料,能够让人看出杯子里装的是正常的牛奶。咖啡微微冒着热气,这只手端得很稳,镜头跟进咖啡杯,一直到杯子被抬起,喝了一口。镜头对准主角的嘴巴,开始说台词:“什么事?”
没错,这一段,只是短短的七八秒的一个开场镜头,范克勤就写了这么多,足有二百多个字。将场景中的一些细节,全都仔细的描述了一遍。而这个镜头还是特写镜头,如果镜头中涉及到的人物多,背景复杂,稍长一些的镜头,那他恐怕一个镜头都得写八九百字,甚至是上千字。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前世和一位叫做阿兰摩尔的家伙学的。当然了,这家伙是个画漫画的,代表作说出来大家全都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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