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这么多车。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没谁用车了,属于机关单位的车子都会回来。
是以范克勤接住停车场的车子,甚至有时候,是在车子底部,爬过去等等方式,很快的就来到了停车场这一侧的边缘。然后趴在一辆车子的底部,开始再次观察起来。嗯,一个花坛,两棵大树,然后就是另一个楼前的小空地,在小空地上也有两三辆车子听在那里。
自己是可以接住小花坛,树木以及车子的掩护,接近右侧的这个大楼的。只不过范克勤同样也用自己超级强悍的视觉,发现了一个大院里的暗哨,或者叫暗岗。有一个人,就藏在那几个树木中间。天色本来就黑,即便是有月光,但是树木有一个人从大树旁边经过,都未必能够看得见它。这也就是范克勤。
这就是一个难题了,要是自己从这几个有掩护的地方过去,经过大树的时候,那个暗哨肯定是能够看见自己的。可自己要是从其他的地方走,那从自己这个角度,看不见的一些暗哨,一样是可能发现自己的。
弄死他?范克勤在心里立刻想到了这个选项。只不过现在有点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稳妥。因为暗哨不可能一个人,一蹲就一个晚上,这一定是有还哨的。如果还哨的时间更晚一些倒也好
说,自己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差,完成任务退出去。可要是自己弄死了对方,没一会就到还哨时间了呢。这不等于很快就要被发现了吗。
范克勤看了眼表,飞快的在心里想了一下。最后做出了选择,弄死对方。因为现在是九点多点。通常情况下,机关单位的换岗,是十点左右,这就是说,自己弄死他,还是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完成任务的。对于自己伸手非常有信心的范克勤认为,自己是可以用这些时间完成的。不过这个大院的换岗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的确是不知道,是以这一切只能说是猜测。
古语有云: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在脑子里稍微一琢磨,范克勤就决定弄死他。另外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范克勤本身就是要留下一些痕迹的,如此,才会防着,事后若是调查,让调查人员认为,是外来人潜入作案。而不是他们内部有问题。如此,铁斧的安全,就可以得到保障了。
心中订下了计议,范克勤再次感受了一些周围的情况,从车底爬了出来,飞速的跑了十来米,躲在了一个长条形的小花坛后面。就这点距离,以范克勤的速度,用不上一秒就可以完成。毕竟他的爆发力实在是太过于强大。不吹牛的说,你让百米前半段的绝对王者,苏神过来跟他比一下,范克勤都有必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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