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最厌恶的父母换来了35万块。
谅解书一签,刘父和刘母两人就同意把刘雨婷的尸体火化了。
这事他们不再管了。
“我们回家了,我女儿的后事就拜托你了。”
刘父用一个包拿着钱,用他的话来说只有这样才安全,他拿着钱就快速的离开了。
男律师也算是见识到了有些人,真的不配称为父母。
不过对他来说,老板嘱托的算是达到了。
同一时间。
庞海朝着曹斌说道:“头,那李小忠恐怕还真的判不了太狠,刘雨婷的死对他没有直接证据,现在刘雨婷的父母拿了钱走了人,压根就不起诉,直接签了谅解书……”
显然,庞海也很生气。
他真正生气的原因是见过刘父刘母了,这两人完全不在乎女儿怎么死的,觉得有钱就好了。
“行了,先把老六抓到,毒品这一块必须遏制。”
曹斌想了想说道:“至于李小忠的事,再调查一下他的身边人,他这么膨胀,我就不相信没有证据。”
“我……”
庞海还想说什么,突然他的手机响了,然后接通后也是神色一变:“行,我知道了。”
“头,刘父和刘母在火车站双双跌落大桥,送到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
庞海朝着曹斌说道。
原来两人是因为钱的事争吵,刘父觉得钱都是自己的,又打骂了一下刘母,然后爆发的刘母突然和刘父进行了反驳。
两人双双的从桥上掉了下去,那个护栏突然就坏了。
这一刻,庞海只想到了一句话。
举头三尺有神明。
同时,王大壮又写了一篇名为‘法律在纵容恶’的文章再次引得讨论。
这篇文章王大壮从赵公子的事情谈起,李小忠明明有强迫他人淫秽,结果就强制拘留几天不说,然后戒毒也没有怎么戒。
后来更不用说了,直接把刘雨婷用毒品控制,花季少女的陨落谁来负责?
除此之外,吸毒为什么就不判重刑?
而且这一次李小忠是强迫他人吸毒,而不是教唆,同时,更是致她人身死。
这样的人如果再轻飘飘的判刑几年,甚至直接缓刑的话。
那么简直就太不公了。
……
文章说的那叫一个大胆,几乎在404的边缘试探。
尤其是拿印度格列宁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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