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玉说道。
“好的,晚辈谨遵世叔之意,没有其它意见。”
陈天华很清楚,目前大清朝没有对国家经济有什么明确的规定,从金融,工业制造业,商业,进出口贸易,除了关税那一点点可怜的遮羞布,完全都变成了自由经济。
让外国列强们来瓜分华夏的矿产资源和市场。
陈宗玉顶着浙江外商商会副会长头衔,估计另外三个合伙人,他们都有涉外商埠背景。
这样一来,丰众银行在政府衙门那里,这也是算有外商背景的企业了。
有所谓的外商背景,但并没有实质性的外资投入,这种掩人耳目的戏码,估计在清末时期才能出现。
这样,对他们去办理丰众银行这个特别的营业执照,那是大有好处的。
如果股东没有外商背景,政府衙门只能批成钱庄,不太会给你银行名头和营业执照。
总而言之,到目前为止,大清国竟然没有一部正式的公司法规出台,就更谈不上有外商投资法规。
他们批准办理什么,完全是对人不对事,有洋人参与的,就大开绿灯。
这样,就极大地限制了清末民营企业的发展。
而真正大清第一部《公司律》诞生,则是一年之后,也就是光绪二十九年才推出,居然是由刑部颁布。
在清末,大清律法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有民法和刑法之分,统一归入刑法之中。
大清朝从十九世纪末之后,闭关锁国的大门,被资本主义列强用大炮轰开了。
随着西方诸国的进入,大清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经济模式在潜移默化。
由于华夏自古以来就是小农经济,以及历朝历代都奉行重农抑商政策,因而始终未能产生私营的大工业,规模化的手工业,何谈西方式的公司模式?只有作坊,窑场概念。
但是,清末由于西方列强的武力威逼下,被迫出卖国家主权,国内有志之士除了以夷制夷的思想外,还兴起了一股实业救国之风,因而产生了大量的民族企业。
民族企业兴起是件好事,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同时期又是大量外资投入在华企业涌现,独资或合资并列,五花八门。
在这种情况下,迫使清政府最早的公司法诞生,显示一点点国家主权,保护一下挺可怜的民族企业。
对于这段历史,陈天华略知一二,自然就明白,在当下发展民族经济十分不易,要充分运用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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