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
沈建南随手丢了一根香烟过去。
马拉特.沙维奇接过烟,点上深深抽了一口,随着尼古丁入体,他耸耸肩道。
“老板。为什么你们华人越是关系好,越是想让他去死。”
沈建南忍俊不禁。
吞下一口自杀的尼古丁,打趣道。
“你还怕死?”
“当然。江山如此多娇,美人如此风骚,空气这么新鲜,明月如此清耀。活着,自由活着的感觉真好。”
“那你还抽。”
“但是味道真的很棒!”
恬不知耻说着,马拉特.沙维奇深深抽了一口烟,享受起尼古丁入体的那种迷醉感。
“有没有监听到什么东西。”
“喔。没什么特别的,那混蛋上午去见了一帮黑鬼,我想,可能是要策划一起抢劫。当然,他说的话,我想您一定不想听到。”
“现在人呢?”
“猴子在跟着,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
东郊,贫民窟。
盛满泥沼的小路,破旧到摇摇欲坠的房屋,走在路上,不时可以闻到恶臭的尿味,甚至可以看到让人恶心的大便。
这里是波士顿黑人和印度人的聚集地。
肮脏的环境让人一走近,就不由想要皱眉。
肯.修斯一脸恶心,在一名黑人带领下走入了一栋旧楼。
三层的旧楼,年久失修,随着踏步,让人怀疑是不是随时会将楼梯踩破。
终于,两人在二楼停了下来。
一间敞开门的狭小房间,五六名黑人躺在地板上,如同行尸走肉,翻看着不知道哪里捡来的色情杂志。
扑鼻的臭味迎面而来,让想要迈步的肯.修斯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该死。真是见鬼的地方。该死的黑鬼,真是让人恶心的蛆虫。”
肯.修斯在心里咒骂着。
对于黑人,他一直非常厌恶。
这些生物天生懒惰,肮脏,工作一天,就可以休息上三天,还每天诉说人权,真是让人恶心犯人的生物。
如果不是想用这些家伙,他才不会到这种见鬼的地方来。
“嘿。伙计,他是什么人?”
屋里一个黑人发现了站在门口不动的肯.修斯,朝回来的同伴问道。
“东尼。他是我的朋友,嗨,伙计,先进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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