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裘德?”
“喔,真的是你。我听罗文说你会来,没想到是真的。”
“......”
“裘德,为什么你看起来混的很糟糕?老天,你身上的衣服简直是太丑了。”
“......”
“对了。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想要一份司机工作的话,我可以帮忙。”
“......”
“耶伦?老天,你怎么看起来似乎比我老了十岁。”
“......”
“上帝啊,你怎么可以如此对待我们的校花。”
“......”
“老天。你用的这种化妆品,我的前妻......也就是我现在的丈母娘都不会用。”
“.....”
餐厅门口,罗伯特.约翰站在红色的地毯上,和昔日的旧年同窗们热情打着招呼。
他穿着一件私人订制的燕尾服,领口上打着一个红色领结,里面穿着一件纯白棉衬衣,不经意间露出手上的百达翡丽手表,看起来就像是最优雅的绅士。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这句话确实很有道理,并且不分男女老幼。平时的老罗伯特尽管也是西装革履,但身上总有一股子猥琐舔狗气质,而现在,在换了一身定制燕尾服礼服后,立马就有模有样了。大胡子还那个大胡子,酒糟鼻也还是拿个酒糟鼻,可身上多出了一份自信的从容和优雅气质,完美展示出了一个贵族该有的修养和风度。
如果不是这家伙的话太粗鲁,太令人尴尬,并且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那就更完美了。
但显然,老萝卜头并不在意这些。
绅士这种东西就是用来装逼给人看的,既然拉蒙特如此费心把一些曾经的同窗请来,他不好好装逼一下,怎么对得起拉蒙特的盛情。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自己就是喜欢看到那些旧日同窗尴尬、恼火但又不得不惦着脸谄笑着的样子。
罗伯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热情。
笑容很真诚,很淳朴也没有任何倨傲。
可是,他脸上那副毫不掩饰的小人得志,让所有看到他的人都像吃了苍蝇一眼恶心。
就像诺曼.拉蒙特和梅森.罗文。
这两人,以前都是老萝卜只能高攀的存在,或者说,过去的老罗伯特在他们眼里,那是连提鞋都不配。
可现在,这家伙摇身一变,却成为了自己不得不巴结讨好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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