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陇西到咸阳,也是一段漫长的距离,这对于归心似箭的嬴政和众将士来讲,的确有些难熬,每个人都恨不得插上两根翅膀,直接飞回咸阳去。
所以,行军的速度也快了许多。
回到了自己地盘,所有人都换回了秦军的装束,包括拇指等鬼手,也是如此。
而这一路上,嬴政也都是与拇指并肩同行。
之前在外邦,那是迫不得已,只好让拇指以及众位鬼手穿上商贩的服饰混在大军之中,可现在不一样了,邀请拇指是这次出行的核心目的,况且还是娘家人,自然不能怠慢。
「秦王,感觉这枫叶怎么样?」拇指看了看枫叶,又看了看嬴政,问道。
「相当好啊。」嬴政想都没想便说道,「不仅长得俊美,速度和耐力都要优于华夏的马匹,真是不可多得的良马啊!」
「是啊,这汗血宝马,不管放在哪里,都会是当地的国宝。」拇指慨叹着说道。
「的确。」嬴政说道,「想必在大宛国,这种良马也不常见吧?」
拇指略微点了点头,说道:「这汗血马据说是经过多代的繁育,才培养出来的品系,在大宛国内,也是自成一脉,数量虽然逐渐增多,却也远没达到将其当做战马使用的程度。所以大宛国本身,都是将其当做国礼,与他国互换国礼或者直接馈赠,据说大宛自身的权贵,想要购得此马,都要进行很严格的筛选,并作以很严格的记录。」
拇指这么一说,更凸显了枫叶的来之不易。
「果然如此。」嬴政点了点头,说道,「那看来当时将枫叶送给乌禅的那个客商,也定然费了不少心血。」
「那是自然,否则又怎么表明他的报恩之心。」拇指说道。
「拇指前辈放心,寡人一定会好好对待枫叶。」嬴政说道,「更不会辜负乌禅的一片心意。」
不料拇指的面色却沉了下来,声音转冷道:「那还不知秦王想用哪个方法,来不辜负乌禅的心意呢?」
嬴政当然知道拇指所指何意,更明白他与乌禅之间的难处所在,于是轻叹了一声,说道:「寡人知道这件事难度不小,不过也并不是毫无办法。拇指前辈可还记得在沙漠边缘,寡人曾说过,若是有朝一日,精绝国不再适合生存,大秦随时欢迎鬼洞族人迁来大秦久居。」
拇指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拇指前辈也看见了,义渠的事例就明晃晃地摆在眼前,寡人对待曾经的来犯之敌尚且如此,难道还能亏待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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