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不是之前那些用眼语、手语和唇语跟我胡打乱闹的小头目了,而我本人,在一年多的磨练中,也离之前那个稚嫩的身影远去,开始肩负着整个族群的担子沉重前行。
酒过三巡,佘向纯率先提出建议——应当先制定律法。
律法,是一个国家正常运转的必要保障。此前,大同盟同样有律法,但非常粗糙,——各个家族内部的争端完全由组长和老人们决断,家族间的冲突则由部落的乡老团裁定,而部落间的争执则由部落联盟的长老团裁决,至于各盟间的争端……目前几乎还没有,把状告到我面前来的情况从未出现过。
至于如何裁决,也没有一定之规,比刘邦那个儿戏般的“约法三章”强不了太多,且各部落、各盟的处理方法也不一致,如有的盟规定伤人者罚苦役,有的部落则裁定罚没家产。
是时候制定一部通行的《尼国律令》,将混乱的司法体系整合整合了,目前的运转效率低下,佘盟选派的大量“法官”,以及各盟各部落的乡老团和长老团承担了大量细枝末节的任务,严重阻碍了“基层组织”的建设,也不利于国民之间、部落之间的相处和生产。
计议已定,佘向纯又提议,由我和他一齐挑选一些精通裁决的法官,组成一个“律法团”,共同制定新的律例,被我夸赞了半天——挺有后世眼光的嘛,隔我们那时候至少也得是个RD代表!
正当我和佘向纯开始往“《尼国律令》应当分成哪几部法律”讨论时,被首宝柱制止了……
估计这大个子敏锐地听出了我俩谈论的话题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结束的……说不定聊个三天三夜都不够!便果断插嘴,将我们的注意力又吸引了过去……
他拿的纸上写着非常简单的两个字:官制。
这俩字一出,我被各类《民法》《刑法》充斥的大脑“嗡”的一下又大了一圈儿……这又是一个“无底洞”啊!
法律再完备,条例再细致,也需要有成熟的文官系统来运转,大到国家战略的实施,中到各类部门和重点事务的运行,小到每个人、每个家族的管理和建设,都需要大量的官员支撑起来。而目前尼国的官制,实在是……混乱得没谱!
用我后世的眼光看,目前尼国的组织架构基本为零,天知道我这个后世之人是怎么忍受了这个架构近一年的!
尼国现在的官员们,无疑是具有绝对权威的——除了我这个盟主/国王,以及手下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外,下面的第二层级便是“各司”,相当于后世的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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