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点不起的地步。何况,昨天刚结的婚,蜡烛也是应该有剩的,怎么就只能想到借着炉子里的火光吃饭呢!她想起以前读过的一个软文,屁股决定脑袋,环境影响格局。穷人家的人借火光吃饭,就以为所有人家都是借火光吃饭的,亏她还在灯火通明的贺府呆了那么久。
烛火映照下,晓烟皱眉抿唇,略懊恼的表情有点可爱,文秀才见状楞了下,略一思索,大概明白她定是想过要以炉火的微光吃饭,他知道她家里就是这样的环境。想明白以后,文秀才竟觉得十分有趣,而对于之前的晓烟,这种感觉,可从来没有过。
晚饭过后,文秀才又回到书桌前,点燃书桌上的两支红烛,再次认真的看起书来,墨晓嫣在外屋,借着烛光欣赏了一下文秀才认真的容颜。果然,认真的男人最帅,她想!然后,她起身收拾晚膳的残局。
疙瘩汤显然不好喝,文秀才只喝了一碗,晓烟则逼着自己把剩下的都喝了,以证明的这个疙瘩汤自己还是喜欢的。另外,不能浪费!
等墨晓嫣忙完,才发现,真正的考验才来了!
墨晓嫣洗完脸泡完脚往床上一坐,习惯性的用双手轻轻拍打着脸颊,想着作为一名夫人,是不是应该给夫君也准备热水泡泡脚,猛然意识到自己新婚燕尔,新婚之夜太累没来得及体验洞房花烛,今天是不是得补上?对于这个两辈子没谈过恋爱,连相亲都没正经相过的圣斗士来说,这辈子的进度条扯的有点太快了,她有点适应不了。胡思乱想着,她竟然觉得脸颊发热,再一抬头,正对上从书卷中抬头看她的文秀才。仿佛偷窥被发现一样,墨晓嫣的脸愈发热了,心也跳的咚咚的,她赶忙慌乱的低下头。
落针可闻的寂静持续了一盏茶的功夫,墨晓嫣准备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拉开被子睡觉。
“娘子早些安歇,为夫今夜要将此本读完,明日一早归还书院。”
仿佛天降特赦令一般,墨晓嫣吐出“好的”二字就利落的钻进被窝,面朝墙来了两组深呼吸,顺手安抚了一下狂跳的心脏。
墨晓嫣是长辈口中的乖乖女,学习努力又懂事,没有早恋也没有大学的校园恋,也不是完全没有人追,只是因为从高中开始,她就喜欢上了杜铭。可是很明显,苗晨希也喜欢杜铭,不对,应该说喜欢杜铭的女生有很多,毕竟杜铭高高帅帅打球又好,属于校草价格的人物。情书收了无数,杜铭却一直单身,墨晓嫣觉得,他应该是喜欢苗晨希的。
为什么不考虑自己呢?因为墨晓嫣觉得自己没有苗晨希好看,也不会弹钢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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