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俯视蝼蚁聚会,毛虫一堆。
醉仙楼二楼以上,都是雅座,以屏风间隔,消费也是不菲。
能够常常来吃,并且还不觉得肉痛的,自然是有一定财力的士族子弟了,一般的寒门或许也可以,但是绝对不会说隔三差五的来吃,亦或是直接将醉仙楼当成自家餐厅了。
然后其中引出了一个问题,哪一种的士族子弟,会将醉仙楼当成自家餐厅呢?
二楼两名士子,依旧在对于楼下回廊之内的那几个巡检,低声说着一些什么。
二楼的视线会比较好。
在这个角度看出去,可以看到长安大街,街头街尾。
而且醉仙楼人声嘈杂,两个人坐在一处,低声而言,基本上也不惧旁人窃听。
在大街的人流当中,有骑着马的巡检,穿着红黑色的盔甲,背后有三色的认旗,他们排成队伍来回巡视街上的一举一动,彷佛在提醒过往的行人,这里是长安,这里是骠骑的地盘……
二人收回了目光。
『初闻关中巡检之事,某倒是小觑了,并不以为意……』其中一个三缕胡须的中年人说道,『如今思之,方知骠骑此举之妙也……』
对面的青年也是点头说道:『确实如此,某未来长安之前,以为此等巡检,不过是司寇更其名也……然今观之,并非如此……』
巡检制度,是骠骑治下的独创政策。
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得到什么特别的关注。
巡检,有司寇的职能,但是并不能简单的等于司寇。
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的警察制度,在地方之中,行政、司法不分,由府、县行政长官兼管社会治安和司法审判等事宜,只是在府、县衙门内设有巡守、捕快等类似现代警察职能的人员,负责社会一线维持治安、抓捕人犯等工作。
先秦之时,中央司法机关是廷尉府,最高司法官是廷尉。秦的地方是郡县制,地方的司法机关由郡守和县令兼任,疑难案件上报中央,一般的则自己处理。
汉代开国的刘邦,大概就等于后世派出所加邮政所加税务所,大体上是这么一个职务,但是手下没有后世那么多人,只有两三个的下属使唤。
汉代基本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包括司法体制,所以可以看出其实在斐潜之前,对于基层的社会治安和司法审判等是如何的缺乏,即便是汉代人口数目远远低于后世,但是社会治安和司法审判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依旧是少得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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