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和司马徽的很多辩论的内容,其实很多人在心中多少都有滴咕过。
虽然可能在滴咕的时候,未必有那么清晰的概念,但是肯定都碰到过。
忠孝的定义,或许是更高深了一些,但是每个人只要在社会上,肯定都遇到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过。如果一个人是独居的,永远不和其他人打交道,那么道德和法律对于这个独居的人来说,就是毫无意义。
因为不管是道德也好,亦或是法律也罢,都是在规范人跟人之间的关系的。如果不和其他人发生任何的联系,像是一个野人一样独自生活在自然环境之中,那么道德和法律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分工协作,然后再进一步的精细化分工,使得人跟人之间的联系越发的复杂,为人处世应该如何,也就成为了许多普通人日常的问题,以及学者研究的方向。
以道德要求旁人,以法律规范自己,看着像是讨论底线问题,实际上只不过是在试探底线。
这个底线,是会变化的。
严格说起来,郑玄和司马徽两个人都不是存粹的单独学派的学者。
就像是儒家一直在强调道德,但是郑玄却觉得律法很重要一样,或许是因为斐潜在关中三辅推行的律法让郑玄改变了原本提倡道德的观念,反正现在的郑玄不强调人人都是君子,也不会再说什么让天下人都变成君子的话了。
司马徽也是如此。他的道德和法律的论点,虽然有些偏向于儒家的道德至上,但是司马徽的重点是因为想要减轻百姓的负担而推崇道德,更多的是站在治国理政的角度上去看这个问题。司马徽觉得吏员是不直接产出的任何『物用』的,所以如果一味的注重法律,那么不管是从抓捕,调查到审判,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样会增加社会的负担,如果可以用道德解决,不是更好?
不同的人,看到的东西自然不一样,也就有不同的论点。
无论是儒家还是黄老,其实都清楚全天下的人,不管是君主还是百姓,都不可能是道德君子,只不过之前的儒家或是黄老,都不愿意承认而已。
不管是君主还是百姓,其实就像是熊孩子一样,起初是不懂,后来是懂了装作不懂,再后来就是表面上懂实际上偷偷摸摸的做不懂。
秦王朝之时,将律法发挥到了极致。秦王和他的官吏们,严厉到了极点,不孝顺父亲的要被杀,路上遇到盗贼不帮忙的也要被杀!诬告碰瓷的反坐!不揭发违法的同罪!跟兄弟打架的剃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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