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倒霉,喝水都塞牙,躲在地底都挨刀。
朗宇和小白鼠转转折折钻进了万丈红沙之下,那小家伙仍然像吃了兴奋 剂似的四爪翻飞,一蓬蓬的红沙从屁股后面蹬起,冲过了朗宇的身边从头顶上盖了下来。一人一鼠正在迅速的下潜之中。
突然,红沙里转来了一声鸣叫,小白鼠滴溜一下转过了身,还未及传音,朗宇了激灵一下睁开了眼睛。
一种恐怖杀气进入了他的神识之中。
“不好!”
语出人动,被封在万丈红沙下,朗宇的速度是远不及小白鼠,那道杀气之快,绝对没有起身的时间。朗宇就在盘坐中一偏头,生生的挤进了沙窝中。
“唰!”
一把血刀穿沙而来,带着刺耳的摩擦声,红光一闪刺进了朗宇的护体元光。
“啊!……吱!”
朗宇和小白鼠同时惊叫,那小家伙也不是吃素的,一条白光跳起,“咔”的一声咬在了血刀之上。
红沙中的朗宇太面了,而主人一死,它大概也就完了。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也是小白鼠与雷蛇的本质不同,他的生命和修为都是朗宇给的,那种血脉的联系在它的心里便是一种依赖性。
这一点谈不上什么忠诚。也谈不上回报。在小白的眼里,朗宇不仅是主人,还是妖族的圣主。粉身碎骨乃是本份和天职。
人生中,总会有很多亲人和朋友。也许我们一生都感觉不到他们的守护,唯有到了生死时刻,爱慕虚荣和财富的人都散去了,才看到了他们的在意。所以,千万不要忽略了那些被你忽略的人,因为他们无所求,所以让人有所感动。
就在霎那之间,朗宇真的被感动了,能够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者,便是无价之宝。朗宇的眼中红光一闪,收回了小白鼠。
那把刀不是它能抗拒的,执掌过天狼刀的朗宇对那种气息太熟悉了。那是一把宝刀,宝器有灵,便可以自动攻击。
只是,如今的灵宝已经没有了杀气,静静的停在眼前。血刃所指正是朗宇刚所坐的位置,如果不是朗宇一偏头,那仿佛滴血的刀尖稳稳的指在了它的眉心。
小白鼠一消失,那把血刀也转身了,一调头锁定了朗宇。一把青蓝色的细剑横在了一人一刀之间。
朗宇的目光沿着五凤剑的下刃看了过去,原来那把血刀不是无主的,刀柄后抓着一只纤细的四指,如锋钩一般的指甲闪过一道身艳的红光。
一只白晰的手臂裹在银白色的半幅袍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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