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所谓特殊权利,主要指的是「领事裁判权」,就是全体外侨都享有一国外交使节的特权,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据这一系列的特权,外国传教士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中国法律制裁,而且得到领事管的保护,甚至于传教士的寓所和教堂,中国都无权管辖,即便是中国犯人逃到了那里,中国政府也不能前去逮捕。
不仅如此,外国传教士不但具有以上外国侨民的一般性特权,而且他们的现实特权还要远远超过这个界限。
一般外侨只能在通商口岸及百里以内自由活动,不能到内地居住贸易,更不能在内地租买田地。
而传教士则凡是持有「盖印执照」的,都可以进入内地,还可以在内地购买土地或租赁土地,建造教堂及其他房舍。
虽说自中华民国成立以来,民国政府也陆续废除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但是相比其令人瞠目结舌的数量(474个),依旧不值一提。
因此,所谓的传教士在中国依旧享有着莫大的权利,与过去相比,不说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几乎不受丝毫影响!
所以玉墨,你现在还觉得他们掠夺这些财货很难吗?
甚至我敢断言,你眼前看到的这些还不是全部,十数年来,已经被米歇尔首主教转移回国的文物古董和金银珠宝只怕是不计其数!「
受到江浩然提醒,赵玉墨这才恍然惊觉,米歇尔并不是什么普通的传教士,而是新教坐镇民国首府金陵、掌管整个华夏教区的首主教(首席主教)!
试想,一个普通的传教士在中国就能够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了,那米歇尔主教本人呢?别说掠夺财物,就是杀人放火只怕也没人能奈何得了他分毫吧?
想到这里,赵玉墨的心情变得异常沉重,以前她在藏玉楼也不是没有接触过洋人,那个时候,她还觉得他们一个个彬彬有礼、高贵优雅,是真正的上流阶层、精英人士,和国内那些沐猴而冠的所谓权贵不可同日而语。
可现在再看,当时的想法简直幼稚地可笑!
这些个洋人,又哪里比中国人高贵了?只能说比普通人更善于伪装、欺骗和隐藏罢了!看似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实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过是利用光鲜亮丽的绅士身份,掩盖自己丑陋到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罢了!
自己当初怕不是被猪油蒙了心,才会将那些喜欢惺惺作态的伪君子视为座上宾,闺中客?才会天真到指望通过他们,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跨越阶层吧?
尤其令她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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