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不想听他的解释,就直接扼杀了他。”
拉斯玛又重重咬了一口西红柿,他很想做点什么,向外界传递出一些讯息,哪怕就一丁点。
因为接下来不出意外的话,那个年轻人这次出去,成功击杀刺杀首席主教全家的刺客,又是大功一件,而且是真正的大功!
可偏偏,外头不知道他姓茵默莱斯;
更不知道,他的威胁和祸害,远超“茵默莱斯”这个姓氏。
哪怕仅仅从《秩序周报》上的报道来看,拉斯玛都很清楚,这个年轻人,大概率会成为秩序之鞭的门面,一个榜样,一个崛起的例证。
没办法,天赋好,境界提升快,本来就是最耀眼的优势;
“咔哧。”
拉斯玛又重重咬了一口西红柿,侧过头看向茵默莱斯家的方向:
“他是你狄斯的孙子,他有这个天赋,我认了,我觉得很正常。
但见鬼的是,
你当初是多么高冷的一个人呐,多么自傲的一个人呐,我告诉你,要不是大家都打不过你,要不是你太优秀了,你早夭折了!
就你当初面对神殿长老的那个态度,长老没直接拍死你,算他惜才,算他仁慈!
老子这个出身,我母亲是靠做妓女养活了幼年的我,我性格算孤僻吧,和你比起来,我甚至觉得我挺阳光的。
但为什么你的这个孙子不仅继承了你的优点,还能反向继承你的缺点?
会处理俗务,行为举止得体从容,还会从一开始就懂得组织构建自己的小团体小势力为以后的迸发打基础做准备。
这几点,完全和你当初是反着来的!
干!我要是弗登,我也会重点培养提拔他!
妈的,他真的是你孙子么,狄斯?”
拉斯玛终于将一整个西红柿都吃完了,手里残留着一点汁水,他下意识地想往自己空洞的眼眶里抹一点,但手掌刚举起来,他又放下了。
他不敢做这些小动作,因为先前他的眼睛虽然挂在天上,但卡伦和那只猫的视野,他直接丢失掉了。
他当然知道是谁做的!
那个家伙,真就护着盯着自己的宝贝孙子呢,生怕自己能偷窥出个什么东西来!
同时,这也是对自己的一个无声警告,自己敢弄出些个什么小动作,那他,就敢直接搞起大动作!
“你越是这样遮遮掩掩,我就越是清楚,卡伦这个家伙,留不得,是你在逼我,狄斯。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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