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的障碍。
经过了几次讨论,大家首先明确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
明确网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内容。
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贷平台)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其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小芳参加了一次次会议,心里却从最初的充满热情,到最后的无奈、冷却和一些些的失望。
她觉得相关部门太过先入为主,而眼下大的环境,又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把网贷平台也装进这个筐的时候,鼓励和支持就变成了政治正确,对它的危害性,不是认识不充分,就是在有意识地绕着走。
小芳心里着急,在会上甚至有些悲愤地表示,我敢保证,我们现在所制订的这份东西,很大的可能,在它推出的那天就过时了,而现实,不需要多长时间,就会狠狠地打我们的脸,我希望大家到时候不要因此脸红。
在这样的会议上,做这样的发言,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致地认为小芳幼稚,有着专家学者的不食人间烟火,太过浪漫、天真和理想化,不知道事缓则圆,像涉及面这么广的管理办法,不是一蹴而就的,既然是征求意见稿,完全可以边看边改。
连小芳一直在呼吁,大家在总结现状时,归纳出的五大问题之一,网贷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最后也不了了之,没有人认真对待。
小芳提议的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来自央行的代表就表示反对,认为既然网贷平台,不属于金融机构,他们的业务,也不接受央行的指导,又怎么能够纳入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
如果这样,等于是我们要给这三千多家平台提供征信系统的入口,这些平台还关关停停的,这对系统的管理和相关信息的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小芳退而求其次,她说,那就建议由工信部或其他管理部门,马上建立一个所有网贷平台的统一的征信系统。
就这个问题,大家也商议了,但最后没有一个结果,最大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个系统,无论是从建立到建成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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