昼夜狂奔八十万里。
安城的高楼大厦,映入视线,此刻,墨绿悍马,还处在郊区。
天,蒙蒙亮。
两旁皆是郊区村子。
炊烟袅袅。
人间气息,拔于青天。
已经有几户人家,开始生火做饭了,虽然柯鸿迹已经开足马力,但还是用了两个小时,才抵达了安城。
经过一夜。
苏轩辕内心火焰,依然没有丝毫熄灭,脑海中,回荡的画面,依稀是老班长临死前的场景。
忆往昔。
华夏大地。
曾有过一段内忧外患,备受敌国欺辱的艰难时刻。
战火连天。
民不聊生。
到处都充斥着血与泪的历史。
汉都男儿,是那段时期,对抗外敌的中坚力量。
为国抛头颅,洒热血。
无愧那四个字。
顶天立地!
老班长曾不止一次,喝着酒,露出身上几道足以要了性命的伤痕
无比自豪的拍着胸口说:
“小子看看,你小子生的细皮嫩肉,以后要跟老子多学学知道吗?”
“上了战场,别怂,子弹伤到,就当被蚊子咬了,算不上什么大事,军人,就得身上有几块被子弹打中过的伤痕,要不然还能叫军人吗?!”
那个顶天立地……
曾滚过雷场,曾在枪林弹雨中,抱着炸药包,炸过碉堡的男人。
他流过血。
伤过骨。
九死一生过。
却从未后悔参军保家卫国。
那个大大咧咧,皮肤黝黑,只上过几天私塾的男人。
他邋遢。
他粗鲁。
有时还爱贪小便宜。
却比朝野六部,那些头戴红顶,养尊处优,高高在上,满口仁义道德的一品大员,更要深明大义,大是大非记于心中。
真正做到了言行合一。
生为男儿。
当为万世开太平!
那个曾立过三次一等战功,本该有机会荣升军衔的糙汉子。
却笑着拒绝:
“俺就是一个没读过几天书的粗人,大字不识几个,怎么能当将军呢,还是把机会,留给有文化的后辈吧。”
结局。
本该荣归故里。
安享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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