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勾刀,不应该稳稳地勾在张贼的琵琶骨里吗?”
“就算强行拔出来,不得勾肉带骨?”
“勾刀怎么成这副模样,勾角都无了?”
一连串疑问,一个也回答不出。
曹百户捧起一抔水,擦了一把脸,冰冷的河水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直至这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个策马奔腾的男子,恐怕已经恢复了内力,否则,又如何可能将那钳在骨头里的勾刀拔出?
他猛地战栗了一下,回想起自己刚刚作死的挑衅行为,一阵后怕。
本来是想趁这贼寇虚弱时将他擒住,然后献给钱千户,好弥补一下方才因为失言,而在长官面前丢失的宠眷,结果却是如此。
“草率了,草率了。”
。。。
夜无眠一剑击退曹百户,不多时,骑马上得岸来。
马儿重新踏足平地,少了河水的拖滞,大感痛快,放开了蹄丫子,撒欢似的跑。
身后追逐的锦衣卫,渐渐成了一个个的小黑点,呼打喊杀声,也渐不可闻。
偶尔倒是有一两根箭、弩矢射到近前。不过,那都已经是强弩之末,不穿鲁缟了。
夜无眠轻轻一弹指,就能将之弹掉,完全不足为惧。
至于那些在前方探路的斥候,远远地看他逃出来,一个个面面相觑,各自犹疑,想上前阻拦,却根本不敢,眼睁睁地看着他就从自己身前跑脱掉。
夜无眠哈哈大笑,口吐英气震云霄!
扬鞭催快马,风雨证归途。
一骑绝尘。
由于是骑着马,他不用考虑内力的消耗;而且是骑别人的马,无论如何挥鞭,他都没有心疼的感觉。
这一跑,直接跑到太阳西垂,马儿嘴中呕出白沫,实在是难以为继之时,他见身后空荡荡,更无一人跟上,才从马身上翻了下来。
“锵”地一声,抽出指挥长剑,一拍马臀,叫了一声,“走你!”
那马儿吃痛,本已经散乱的马蹄,又振作起来,朝远方夕阳奔去。
此马虽好,但骑着它,容易被锦衣卫认出,徒自惹祸上身。夜无眠只得忍痛割爱,将它弃了。
他摘下假脸皮,放入怀中,改头换面,大致确定了黑麋峰方向,专挑障碍多的地方,潜行而去。
此时已到黄昏,光线昏暗,最是适合隐藏。
但太阳既缓缓沉入地平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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