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凌暂且留他一命,这位宅神,心性本质还算不错,没必要杀他。
……
……
一晃眼,过了两天。
期间易小川来找过丁凌一次,见丁凌‘老老实实’宅在房间里吃喝,很是满意的走了,丁凌不知道他满意在哪里。
这一日早上。
丁凌下楼,刚刚在客栈一楼坐好。
立刻有店小二屁颠屁颠的端着做好的好酒好菜上来了。
丁凌微微一笑,摆了摆手,店小二便识趣的退下了,丁凌给自己倒了碗酒,端起,抿了一口,嗯,是纯正的米酒,颇为甘甜,这店家倒是好手段,难怪这里生意不错。
丁凌暗自点头,来这世界,用凡人的视角、口味,来体验生活,这感觉也挺不错的,对于丁凌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红尘炼心呢?
他并不拒绝这样的生活。
最起码短时间内他觉得挺新鲜的。
如是想着。
丁凌就要开始吃菜,却不料突然窜过来一人,用脏兮兮的手,毫不避讳的就抓起一只鸡腿飞快‘添’了一口不说,又拿起其他肉各自添了一口。
然后笑嘻嘻的看着丁凌:
“兄台,我替你尝了,这肉味道真不错。够劲。你尝尝看。”
他把装肉的碗推到丁凌面前。
丁凌皱眉看他。
他也不介意,反而依旧嬉皮笑脸的说着:
“你不吃啊?不吃那我吃了。”
说完。
就把碗又拿到了自己面前,伸手拿起鸡腿就要啃。
“慢着。”
丁凌道:
“你谁啊?”
他已经有所猜测了。
果不其然,不待面前男子说话,已经有人在喊了:
“这厮是刘季。最喜欢吃人东西了。刘季,你这是第几次了?你害不害臊啊?!”
是店老板在喊话。
刘季是个不修边幅,邋里邋遢,貌相普通的中年男子,闻听老板这话,他嘿嘿笑道:
“我看这位小兄弟一表人才,华服披身,显然是家有余财。我刘季穷的每天吃不饱。也只能吃些别人不吃的饭食了。小兄弟……”
刘季‘眼巴巴’的看着丁凌,笑道:
“这肉你不吃了。不如给我吃吧?”
丁凌摇头,伸手就要去把菜碗拿过来,不料刘季按的死紧,丁凌也不好显露神通,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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