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妻儿四个,算上你一共五口,每年的口粮要至少百石,才能保证不饿死。
看上去很宽裕——有三百石粮食的存货,最低生存标准却只有一百石;
哪怕放开了吃,五口人吃掉足足一百五十石,也还能剩下另外一百五十石,用于改善生活,或积攒起来日后置办家业。
可你若是真这么算账,那你们一家五口人明年,怕不是要饿死至少三口。
原因很简单:这三百石粮食,可是有足足三万六千斤(汉斤),折后世足足九吨!
这么多粮食,别说你家那仅有的两间泥屋了,若是真直接堆起来,你们家整个院子都堆不下!
放都放不下,自然就更别提妥善储存,一直存到明年春、夏、秋三季,再一点一点拿出来吃了。
当然,如果不信邪,你完全可以试试。
但你敢赌吗?
敢拿一家老小五口人的身家性命,去赌你那间即没有经验、技术作为支持,也没有足够成本投入保证质量的‘粮仓’,能为你多保下百十来石粮食,让这些粮食留在你手里,而不是被粮商赚走吗?
很显然,你不敢。
在危险临界线徘徊的经济状况,让你根本不具备丝毫抗风险能力。
你唯一的选择,是把这三百石粮食卖给粮商,然后来年用卖粮所得的钱,买回不到二百石粮食回来吃。
当然,你们家也不是有粮食就行。
柴米油盐酱醋茶,人生在世,不花钱的似乎就只有呼吸空气。
所以最终,你们家大概率只会拿一半的钱,买回一百石左右的粮食回来吃,剩下一半的钱,则用于其他零散开销。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对你而言,就非常简单了
——不卖粮商,选择自己储存粮食,你有渺茫的机会(不到半成)成功,在这一年当中不被粮商们剥削,却有极大可能(九成以上)家破人亡。
而卖给粮商,你这一整年的劳动,百分百会被粮商剥削走至少三成,但你们家也大概率不会饿死。
于是,为了‘稳妥起见’,你只能选择看上去更亏,实际上却更加稳妥的选择:卖粮给粮商,自愿承受这笔损失……
这,就是封建时代绝大多数农民,在每年秋后最真实的写照。
再怎么不甘、再怎么不舍,也只能为了确保生存,而承受这笔极为庞大的损失。
与之相比——与根本不敢赌,也根本赌不起的农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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