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马尾,穿着灰色的小背心,不是很有料,但很窈窕,很有朝气和青春干练的魅力。
女生的魅力就在于年龄段,类型上。
显然,安澜学姐是他曾经没接触过的类型。
不是那种健身房里穿个束身衣,晒个大屁股的类型。
当然这种也有人喜欢,也会吸引来一群不正经,喜欢按FFF进入超跑的色批。
安澜学姐是真锻炼,真青春,不是健身媛。
这小背心,他熟啊。
秦依依就喜欢穿小背心,只不过她青春期发育的还算不错。
安澜学姐嘛,就有点一言难尽了。
学姐都已经大四了,怕是没救了吧?
这是营养不良,或者不均衡造成的啊。
其实年纪轻轻就坐拥一片机场也是不错的,只要不是准格尔盆地那种类型,还是有老色批喜欢的。
林毅暗自腹诽,学姐三围差不多了若指掌了。
“学弟,你身高多少?”
“一百八十三公分。”
“看上去不止啊……”
林毅前阵子刚测过,准的一批:“错觉吧,可能是我锻炼的缘故。”
“嗯……”
说话更消耗体力,安澜选择闭嘴。
跑的差不多了,她拿起放在旁边的水喝了一口,提醒道:“学弟,我晚上去你店里。”
“行,晚上七八点左右我应该在店里。”
跑完操场,林毅给苏可念打了个电话:“出来吃早餐。”
“喔。”
五分钟后,苏可念走了下来。
最近天气凉爽了不少,她也换上了背心跟外套,拉链拉的严严实实的。
金陵鸭血粉丝,还有肉夹馍。
既然难以抉择,干脆两个都要。
啃着肉夹馍,喝着粉丝汤,林毅把鸭肝夹给苏可念:“多吃点,今天发传单要发一整天,会比较累。”
“我晓得……”
苏可念将鸭肝重新夹给林毅。
林毅眉头一挑,叛逆期到了?
“不喜欢吃?”
“腥……”
“一点点腥而已,习惯就好。”
苏可念小嘴咬了一口,委屈巴巴的吃了下去,她不喜欢吃粉丝里的鸭肝,喜欢鸭血。
任明菲:“兄弟们,我已经到城里了,马上来找你们。”
群里,任明菲也提前一天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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