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黑叔叔作战习惯扣动扳机就不松手,一扣到底几秒钟内如同超人附体,枪口喷出几十发子弹,一时间看来威不可挡。
而一听对面枪响,百米外负责指挥的萨丁就朝地上一趴,整个人就朝后缩。可他自己朝后缩,却依旧驱赶招募起来的手下向前冲,“不许开枪,继续向前,三十米内才能开火。现在谁敢开枪,我立刻枪毙了他。”
对于水平稀烂的非洲人而言,战斗中能把枪打响就是成功。他们普遍装备的AK系步枪历来以火力凶猛,枪口上跳严重著称。可他们就是喜欢连发射击,瞄准这事从来不在他们考虑之中。
其结果就是……,对面的火力看着极其吓人,可子弹全他喵的飞到天上去了!
在非洲打仗历来拼气势,谁的气势足就是谁赢。经常出现两伙人隔着百来米对射,打空子弹就收工回家的情况。至于打死几个人?子弹都在乱飞,能打死个鬼,还不如担心流弹的威胁。
马尔科的部下就是这么一支经典非洲武装,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因为人多势众,储备充足。经历一年多的末世,战技啥的根本没长进。
而萨丁的部下反倒因为长期的苦难导致精神麻木,为了那么一点点生存的希望而不得不遵守自己老大的命令。他们甚至无所谓生死,只是机械化的冒着弹雨向前进。
马尔科的手下在短时间就开枪打了两轮,不等硝烟散去就发现对面的废物居然没有崩溃,反而靠近了五十米内。几百发子弹全白费,连对方的寒毛都没伤到。
精锐!
马尔科的目光瞬间变得极其锐利,将对敌人的极端蔑视转为极端重视。这种能硬顶着弹雨冲击的部队,不是精锐是什么?
“别怕,别怕,稳住!”马尔科见过世面,他也知道自己手下的枪法稀烂无比,打不中百米外的目标属于正常。如果对面的敌人没被枪声吓的崩溃,那么只能拉近距离射击,这样命中率会高的多。
“我们有街垒防御,敌人很难打中我们的。”马尔科临危不惧,彰显自己作为头目的气势。他小半个脑袋从街垒后冒出观察对面士兵的距离,挥手喊道:“重新装弹,等这伙人靠近了再打。”
距离拉近到五十米,萨丁手下的废物士兵还在顺着街道继续前进。他们端着枪,咬着牙,犹如一根根木头般蹒跚而行。吃两天木薯粥顶多让他们恢复少许体力,改变不了他们虚弱的本质。
而在街垒后,马尔科都可以看清萨丁手下的眼珠子了。丑陋,肮脏,低贱,随时都可能死掉,他确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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