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林巍第三。
金融公司以李仲久第一,张守基将赌场的借贷业务并入金融公司后排第二大股东,李子成第三。
房地产公司由集团出资收购大地建设,并将新区的项目拿到手里,由集团担任第一大股东,丁青在集团中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经营与实权,并且在分公司以个人的身份持股,成为除集团外的第一大股东,张守基其次。
若将集团内的丁青的股份和房地产分公司内丁青个人的股份加起来,丁青差不多就是房地产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保证了他的权利。
而在其他的业务上,基本都是集团为主,张守基、丁青各自拿一部分
以石东出为代表的集团股东在所有的项目中都有一定的股份权力,石东出本人牢牢把持着集团的核心股权,这部分倒是没有人有意义。
石东出让出了不少钱,大家也愿意给这位野心勃勃的老前辈一个执掌公司的机会和权力,算是交换。
毕竟集团化的过程中,出力最多的也是石东出嘛,由他来掌控集团,合理。
而张守基的收获看似很大——他在所有的公司项目里都掺了一脚,不是第二就是第三,可实际上,却只在娱乐公司拿到了实际上的主导权。
可偏偏娱乐公司最为复杂,除去集团占据一部分股权外,剩下还有诸多零散的股份散落在大小社长身上,股权混乱,即便张守基算起来是最大的股东,但却并不保险。
只是张守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罢了——他觉得很合理,自己之前的娱乐产业也是有很多人一起投资做起来的,自然要给自己的合伙人分股份。
在张守基眼里,他的合伙人永远都是他的人,他们的股份自然也是自己的,也就意味着,他在娱乐公司的地位不可动摇。
但实际上
会议结束后,看看李仲久和林巍相视一笑的场面便能看出端倪。
而张守基还野心勃勃的盯上了其他的业务,在会议结束后,便笑呵呵的拉着会议室里那些同样有些疲惫的社长们互换名片。
显然,他早早的也意识到了集团化之后三派的争斗将演化为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股权,就是权力的一部分。
集团化的股份必然是零散的,这些石东出拉来的各位社长,自然也是为了花钱拿点股票入局,他们手头零零散散的股份加起来,可绝不少。
这也是难免的——石东出尽量避免了由大资本一家独大的情况,并对股权交易做了严格限制,可想要让集团成立,仅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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