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阅监控是一种手段,但是很多时候,在这种宴会大厅是不可能彻底照顾到的,更何况董汉生死亡的地点是在旁边的小包厢,这里是没有摄像头的。唯一能起作用的就是缩小范围,因为,通过推测死亡时间,差不多可以确定有哪些人曾今经过小包厢位置。
警方在比对监控,以及对现场所有人的口供核对后,差不多将重点锁定在八个人的身上。周泉的意思也很明白,如果能在现场将凶手直接抓住,自然省却了不少事情,所以,他也比较倾向现场办案。
因为和他也不陌生,在加上他本能对我产生的信任,周泉希望我能提出一些好的建议。
“首先,他是如何做到进入房间,还能在不动声色间出来,彻底没人察觉他作案的?”周泉提出了他的疑问。
就在刚才,我已经把这个问题思考了过了,而差不多,我也想通了整个作案的过程。
其一,如果凶手是陈宇航,这自然没有疑问,一切都非常好解释。陈宇航在房间内杀人,他自己不出来,是说得通的。
可是,陈宇航的动机是什么?我不得而知,这点需要警方的跟踪,只是,从表面上来看,陈宇航似乎不可能这么简单的就把董汉生杀了。毕竟,作为一个有着绝对前途的银行家,他会用这种低劣直接的手段杀人?答案,至少九成是否定的。
同时,现场对陈宇航已经做过酒精测试,他基本上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准确的刺中董汉生的致命位置?这也是非常有疑点的。
所以,我们不得不把重点放在第二种可能上,凶手不是陈宇航,绝对是另有其人。而这个人,也绝对不是会所谓穿墙之术或者隐身法,他是利用了一些技巧实施的杀人过程。
“在案发之后,我们已经从监控中得知,除了服务员进出服务之外,其他人是没有人出去过的,所以,凶手一定是在场的某个人,或者是,曾今进来服务的某个服务员。方才我留意到,在服务员发现包厢内情景后,很多人立马聚拢过去,甚至冲入房内看情况。当时现场非常混乱,我们假设凶手行凶后,根本没有离开房间,而是躲在房门后面,接着趁乱在大家都围观之时,混在人群中混淆视听,这种假设是非常有可能的!”
周泉同意道:“我也想到这点了!因为凶手不可能离开,而且凶器也留在房间内,所以,他必然还在人群之间。他之所以能够不引人注意,可能和他的身份有关。”
“哈哈,周警官果然想到了关键,不错,如果除却服务生因素,现场在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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