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者主要受害部位都是腿部甚至是脚趾部位。”
在奸~杀案中。袭击者瞄准的是目标性吸引区。所以。他所主要侵犯的部位。就是吸引他的部位。比如在黄成案件中。因为他是口唇期依赖者。所以。他主要侵犯的部位。就是女性的胸部。
从目前分析的结果來看。作案者针对前三起受害者的案件中。选择的都是性感高挑型。而他选择主要侵犯的部位就是腿部和脚步。由此可见。此人至少在前三起案件中。是典型的恋腿和恋脚癖心理。
色~情杀人在变态心理学上被认为是一种变态的性~犯罪。在犯罪现场和被害人尸体上遗留下的性心理活动可以提供有关杀人者性心理动力的信息。这些心理揭示出的某些人格特征可以为分析罪犯的类型找到心理学上的线索。
根据对罪犯人格类型的现行研究。有两种基本罪犯类型:智能型罪犯和弱智型罪犯。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如此。许多色~情杀人罪犯兼有两种类型的不同特点。因而是混合型的。了解两类罪犯行为方式的主要特征及其作案时的性心理活动模式。可以为判断犯罪的动机和心理动力是精神病的还是心理变态的提供依据。
因为这起案件长达三年都沒找到相关线索。由此可见。作案者非常狡猾。他基本上符合智能型犯罪的特点。
唐森道:“智能型罪犯。常常智力超群。狡猾而富有手段。行动经过周密的考虑和计划。犯罪地常远离自己的居住地与工作地。很少能有辆性能良好的汽车。因而要比一般人活动范围大。常比照幻想和仪式行事也是智能型罪犯的人格特征。他以自认为“正确”的方式选择那些通过手法或武力可以控制的侵害对象。受害者和侵犯者常常是陌生人。大部分的受害者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我补充道:“罪犯在社交方面十分内行。常使用语言技巧摆布受害者。从而控制主动权。直到他们进入了他的所谓安全地带。他对自己的罪行有充分的认识。并为能挫败警方的调查而感到骄傲。他很注意有关案件的新闻报道并常常从受害者那里索取“纪念品”。以便重温旧梦或继续幻想下去。当这些智能型罪犯回忆起那些惊险的情节时。这些纪念品就成了战利品。罪犯热衷于残暴地折磨受害者。从中获得极大的刺激。他为了避免事后留下证据而常常自己携带武器。他熟悉警方的调查程序。常常转移尸体。以防止被发现。”
唐敏云举手示意道:“前面的分析不做评价。可是。那些尸体似乎并沒有转移。”
“这就是制服杀手的特点。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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