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身姿。
罗宣依然是那个“我虽然杀人放火,但我只吃斋饭”的道人,在纣王这边吃了一顿饭,之后带着宝剑,急匆匆地驾云向南方飞驰而去。
纣王本来就是好色之徒,最近对于猛男有点腻歪,汉国的老朋友费仲尤浑想在他这边重新获得重用,挖空心思送了不少美女,他也就顺势换了换“口味”。
原本和罗宣的聊天只是随便说说,他万万没想到,洛神竟然美到了一个让自己难以想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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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致来了,当场作诗,依然是那首“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只不过原时空他的作诗对象是女娲,现在变成了洛神。
考虑到洛神是伏羲的女儿,而伏羲是女娲的哥哥,这其中还是有一些因果牵连的。
纣王派人快马加鞭,把自己的诗作贴在洛水旁洛神的庙宇内。
洛神没有像女娲那样勃然大怒,反倒很有兴致,甚至还托梦,两“人”在梦中见了一面。
纣王连续数日茶不思饭不想,派费仲去调查这个洛神的来历,当得知这是上古天皇伏羲之女后,他大喜,这说明什么?说明门当户对啊!最终决定,摆驾,去洛水河畔,他要亲自见见这个洛神。
纣王还是挺有魅力的,对女人也很温柔,即使洛神是见一个爱一个的性格,见面不久,就接受了这个人间帝王的爱意,不过她表示,自己是洛水女神,无法离开洛水。
纣王大手一挥,多大的事啊?怕什么!
大商的国都本来就不固定,之前的朝歌被破坏得太过严重,无法再当国都,这几年居住的嚣都是曾经的都城,纣王也不喜欢,只是当做临时的落脚点。
现在他看上了洛水旁的这块地方,三面环山,一面是河,易守难攻,同时农业发达,又位于天下之中,简直是做大商都城的好地方。
他立刻派人在洛水旁修建新都城,取名为“洛邑”。
洛神就没见过这么温柔的男人。
洪荒对于温柔的定义一直很霸道,像冯夷那种,我看你漂亮,所以就下黑手把你淹死,然后咱们一起双宿双飞,就是很有洪荒特点的温柔,你该死,所以我很温柔,简称你这该死的温柔。
纣王和冯夷完全不一样,他会耐心倾听洛神的诸多抱怨,不急不躁,时不时也会给她一点自己的见解,洛神这种恋爱脑,什么也不懂,哪怕纣王说的很多话都是错的,她也听不出来。
纣王处理公务时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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