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葱西偷一个瓜,很快收获满满,最后对着那一圈儿白色的菊花研究起来:“沧老师你说这是干啥的,配色?”
“我怎么知道,炖蛇的?”李沧说:“那边鸡架里挑母鸡逮两只出来。”
回去的路上,眼尖的李沧在一棵榛子树上看到了最熟悉的东西,大魔杖嗖的一下飞出去,结果飞到一半又呼啸着飞回来了——同时被嗜血和钙质吮吸折磨过的松鼠可不兴吃啊!
“老王,上!”
老王随手把电耗子丢出去做功:“不是我说沧老师,你为啥老喜欢迫害松鼠啊,在岛上烤的是它炖的是它红烧的还是它!”
李沧唏嘘:“我流浪过一段时间你知道吧,没饭吃那会儿就指着它活命呢,盐川附近山上松鼠成灾,这玩意傻头傻脑的比村民养的鸡好抓多了,随便拿麻绳挽个套就是一只,这么些年了,吃出感情了吧大概是...”
“我斗胆猜测一下,这份沉甸甸的感情松鼠可能并不想要。”老王说:“你犯法了知道不,山上野猪还多呢,也憨,狩猎季还不犯法呢,咋,你挑食啊?”
“呵,你是小时候没被野猪撵过吗?”
“...”
正常来说,一般身高超过膝盖的猫科动物就完全具备干掉人类的能力,至于野猪这种东西,或许没那么夸张,但撵的人吱哇逃窜指定是没啥问题,老王附近那几个村子里的娃谁没被小野猪崽子撵过吓哭过都不叫经历过完整的童年,别问为什么没有大野猪,大野猪要么不爱搭理你要么一般是活下来之后吹牛逼的谈资,通常会出现在另一种语境中。
老王嘿嘿傻笑两声,半尴不尬的转移话题:“说起野猪,住我爷爷斜对面的叶老瘸子你还记得不,据我所知他是唯一一个正面接受成年野猪野蛮冲撞后活下来的人,那老爷子命是真硬,挨了一下之后愣是拽着猪耳朵骑猪身上被带出去好几里地,有人找着他都是两天以后的事了,半扇肋骨半边胯骨全毁了,差点没拼回去。”
李沧都惊了:“合着还真有人能活下来啊,我一直以为那邋遢老爷子喝多了吹牛呢!”
“嗨,叶老爷子年轻时候据说长得可帅了,远近闻名的美男子一枚,滴酒不沾,就因为被野猪撞得伤一到阴天下雨疼的受不了才慢慢有了酒瘾...”老王心有余季:“我他妈也碰到过一回成年的,还是发了情的,幸亏离得远我爬树上了,感觉都得有七八百斤,红着个眼珠子老吓人了,最后护林员扛着枪来才把那玩意撵走,后来好些年我都不敢到家里那几片山上熘达,纯纯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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